本报讯(记者王鑫 方大丰)近日,湖南省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该市多家餐企向该协会反映,当地一对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自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被举报餐企认为相关举报系“恶意举报”,纷纷联名反映。
卖“拍黄瓜”等凉菜为何会引来“职业打假”?卖“拍黄瓜”到底需要什么资质?记者采访了解到,制售“拍黄瓜”“凉拌木耳”等常见凉菜,必须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然而,由于冷食类许可要求较高,餐饮小店大多未办证。
在株洲经营火锅店的彭某,就曾被晏姓父子举报过。“对方来店消费了500多元,包含一份‘拍黄瓜’。”彭某称,没过几天,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就上门要求整改。彭某按要求停售所有凉菜后,没想到对方还不罢休,又举报至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彭某与举报人协商争取撤销投诉,不料对方“狮子大开口”,要求按当天总消费金额的10倍赔偿。“我卖一年的‘拍黄瓜’,都不一定赚到这个钱!”
当地一家小餐馆的经营者刘某感觉自己更“冤”。他家的菜单原本并没有“拍黄瓜”这道菜,晏某到店消费时,主动要求做一道“拍黄瓜”。“我说没有,他就说把黄瓜拍碎,随便撒点辣椒加点醋就行。”没想到几天后,刘某的餐馆就被举报了。
为何餐馆不主动申请冷食经营资质呢?有受访餐饮经营者直言:“办理冷食许可要求高,办齐各种设备得几万元,我们小店承担不起。”
记者检索发现,不只是株洲,最近几年,全国各地关于餐馆卖凉菜遭举报、处罚的案例不少。例如,去年7月,安徽合肥一餐饮店曾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拍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
记者了解到,对于餐企集体反映被“职业打假”一事,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接到餐饮企业的投诉后,组织市场监管局、餐饮行业协会以及被举报的餐饮企业代表召开协调会,并达成包括市场监督部门要借鉴探索“首违免罚”的监管服务具体措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内的四点共识。“提醒全市餐饮企业门店一定要依法依规经营,今后遇到相关恶意投诉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以及市餐饮行业协会反映。”
“未取得经营资质售卖‘拍黄瓜’,被举报自然不冤。不过,对于这种轻微违法行为应审慎监管。”一位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说。他建议,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程序,从源头上防止“职业打假”。
王鑫 方大丰
来源: 工人日报
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相关内容:
卖份“拍黄瓜”被罚5000元?监管部门回应,网友直呼涨知识了
开胃又爽口的“拍黄瓜”,
是很多餐馆的“必备”凉菜,
然而,
安徽多家餐馆因出售“拍黄瓜”,
被处以5000元罚款。
餐馆卖凉菜却被处罚,
这是怎么一回事?
多家餐馆被罚:超出经营范围
通过调查,记者了解到,
合肥市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
未经许可在网络平台上经营凉菜,
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构成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最终决定,
对当事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44元,
罚款5000元的处罚。
庐阳区又驰餐饮店现场进行凉菜制售,
也因同样原因被处以5000元的处罚。
最近,池州一论坛上,
也有餐饮老板发帖反映,
“一个小饭店,拍个黄瓜而已”
却被举报处罚5000元,
怀疑遇到了“职业打假人”。
执法部门:无法认定职业打假
“拍黄瓜”几乎是每家餐馆的“标配”小菜,
因为这个被警告、罚款,
听上去似乎确实冤枉,
但记者从执法人员处了解到,
在接到九华山游客举报后,
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店家确无冷食许可,
便作出了警告处罚,
但举报人继续投诉,
监管部门也专门召开了专题讨论会,
“因为这个情况也不是一家、两家。”
最终,执法人员综合调查,
未发现有恶意举报的情况,
消费、送货、食用,
都有证据证明,
且消费者表示食用后身体很不舒服,
于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
给予涉事餐馆5000元的处罚。
监管部门:需要办理冷食类许可
记者从合肥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
这些餐馆被罚款的原因,
均是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
《食品经营许可证》中,
对于商家可以出售的食品种类进行了分类,
热食类、冷食类、糕点类......
商家需要在办理许可证时,
就要对所经营的项目进行申请。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
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戴芙蓉表示,
很多规模较小的餐饮店,
一开始在申请许可的时候,
可能并没有申请这一项,
如果需要增加,
可以在制售凉菜前,
先申请经营范围变更,
“原来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办,
就在哪提交变更申请。”
网友:涨知识了
毕竟是生活中再常见不过的凉菜,
对于这件事,
不少网友认为“迷惑”“离谱”,
也有人认为处罚合理,
既然有规定,那就要遵守,
管得严是对消费者负责。
很多网友表示,
上了热搜才知道,
凉菜居然还需要专门办理许可,
涨知识了!
食品安全无小事,
卖“拍黄瓜”被罚,你怎么看?
(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