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生活热点 > 正文

停供暖要什么时间办理

停供暖要什么时间办理

法律分析:各地办理停暖的时间不一,具体可咨询当地供热公司。以青岛为例: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以沈阳为例: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十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当年12月1日前未提出暂停供热按实际供热天数收取采暖费。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二、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冬季供热采暖对于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导致的成本增支,按照政府财政、企业和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综合采取价格、财政、税收措施予以适当缓解。(一)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各地根据煤炭价格上涨情况,按照定价分工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具体调价水平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居民承受能力自行确定。原则上,非居民(包括公建和工业)供热价格,可根据煤价上涨幅度适当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分步调整到位,调价幅度要严格控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并充分考虑对当地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的影响。各地调整供热价格前,应对供热企业的成本、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需要听证的,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二)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一是加大对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将考虑煤炭价格上涨等客观因素,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办法,加大对相关采暖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也要筹集资金,增加财政补助,提高基层政府供热采暖相关支出需求的保障程度。二是增加地方财政对供热专项补贴资金。地方政府应在维持现有供热财政补贴水平基础上,增加供热专项补贴资金,加大对供热企业补贴力度。

集中供暖能申请停止供暖吗有什么条件

能。

《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分户供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的,应当在前一个供热期结束至本供热期开始二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

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停止用热协议,并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1、未分户供热用户。

2、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3、首层、顶层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的。供热单位不得擅自设定限制停热条件。

以上就是关于停供暖要什么时间办理的优质答案了,希望能够对广大用户有所帮助,若是大家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及其他内容的话,那么就请关注或收藏本站!!!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谢谢。

上一篇: 梦见领导暗示什么,心理学家揭示:这5种梦的意义

下一篇: 裸鲤鱼怎么做好吃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