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唐代,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同为中央行政总汇,由中书省决策,通过门下省审核,经皇帝御批,然后交尚书省执行,故实任宰相者称“同中书...
在唐代,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同为中央行政总汇,由中书省决策,通过门下省审核,经皇帝御批,然后交尚书省执行,故实任宰相者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省长官在魏晋为中书监及中书令,隋代废监,仅存中书令一职。唐在中书令之下设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皆为要职。中书省一般设有:中书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令之职,朝廷大政参议焉。临轩册命,为使,则持册书授之。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献贽币,则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 主书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五人,书令史五十人,能书四人,蕃书译语十人,乘驿二十人,传制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装制敕匠一人,修补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骑常侍二人,右谏议大夫四人,右补阙六人,右拾遗六人,掌如门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有楷书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