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管理,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学时安全培训管理;但对于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管理,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安全培训管理;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4、一般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第一条 为安全培训管理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安全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安全培训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安全培训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安全培训管理的教育制度。本标准适应于本公司各部门。职责:行政部是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车间积极配合安全教育工作。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检查工程师,各项目队设专职安全员,各工区设 *** 安全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如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中规定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