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青岛关于中小学午餐配餐,法律人大吴:青岛多名中学生食堂用餐后被送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打完架,最忌讳的话就是,我没事,拍拍屁股就走了。近日,在青岛火车站发生一起打架事件,一方当事人发声称自己和女友被人殴打了,但是,看官方的通报,这是一起很普通的,因琐事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案件,双方均有抓痕伤,其中4人组自称无需就医,而2人组正在就医检查。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大吴的法律观察#
对于双方的是非对错,不了解,咱不评论,大吴想说一说其中的法律问题。
抓痕伤,一般就是外伤,有的是表皮破损,轻微渗血,有的却能直达真皮,还可能留疤,以前看到有人说需要打狂犬疫苗,这就有些夸张了,抓痕伤,很多都能自愈。
成年人的世界,受到法律规则的约束,打架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一旦当事人因情绪激动动了手,轻则是治安案件,重则变成刑事案件,区别就是伤情。
抓痕伤,请起来不算严重,其中一方当事人直言,无需就医,不过,一旦抓痕在面部,长度超过了4.5厘米,就要考虑申请鉴定,是否构成轻伤,如果是多个创口或者疤痕长度超过了6厘米,也构成轻伤,轻伤则意味着涉嫌故意伤害罪了。
有人不服气,凭什么他先动手,我就不能打他,凭什么他先骂人,我不能打他,可以参考这起案例,一方的工作与篮球运动有关,身体素质应该很强,可是双拳难敌四手,尤其是在生活中,对方看起来没有自己强壮,但是真动起手来时,那种力量带来的压迫感可能是难以招架的,法律不鼓励这种惩罚性反击或者报复性反击,也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保护。
但是,一旦冲动动了手,后果就难以预料,每个人的身体情况不一样,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疾病或者缺陷,肢体冲突可能导致可怕的后果,而冲突当时却没有感觉,这种事情,在交通事故中最明显,很多时候,当事人自我感觉没有问题,不需要就医,不料回家后就感觉身体不适,被送医抢救。
对于太多普通人而言,打架是生活中的非常状态,身体未必能跟得上脾气,仅仅就是血压升高,很多人就无法承受,从人身安全的角度看,打完架是要就医的,
前段时间,有个热点案件,北方某城市的一家烧烤店内,有人男子寻衅滋事,调戏正在吃饭的女孩,还把人暴打了一顿,自己也受了伤,逃离之后,就自行去医院就医,据报道该男子恶行累累,
那么,对于平日连脾气都很少发的普通人,肢体冲突后,更需要就医检查,有了医院的诊断,一旦日后涉及法律纠纷手里也有证据,否则,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在质证的时候,如果对方质疑自己的抓痕伤是事后补上去的,怎么办,非常的被动。
法律人大吴提醒,打架是应当谴责的暴力行为,只是一旦忍不住动了手,需要及时报警处理,该验伤的一定要去验,自我感觉非常不靠谱,另外,员工在出差期间因私打架受伤,可是连工伤都认定不了的,血亏。报道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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