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学校护栏(学校护栏图片大全效果图)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上铺护栏普遍存在安全隐患,请学校、幼儿园和教育部门要注意类似的问题,防止发生事故!
安律说法民商事律师 优质生活领域创作者
江苏苏州,一职业技术学院,22岁女生入学不到4个月,熟睡中从宿舍上铺摔下身亡,事后学校退了学费、人道主义给了女生家属几万块钱补偿,家属不满质疑床架护栏高度不合格,认为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22岁女生小宋,今年8月份进入当地一职业技术学院学习,12月初,凌晨睡觉时从床铺摔下陷入昏迷。其室友发现后第一时间拨打了120,随后联系了小宋的妈妈。小宋妈妈收到消息后,着急万分,急匆匆赶去医院,可不幸的是小宋没隔两天就抢救无效离世。事后,学校表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也很痛心,于是提出退了学费、帮助小宋妈妈申请了学平险,并人道主义给小宋妈妈几万块钱赔偿,但是小宋妈妈对此却不同意,她认为学校是在推卸责任,学校根本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方面她认为,床架护栏高度仅仅15厘米左右,护栏几乎与被褥齐平。另一方面她表示,当时去医院时,只看到两名17岁的同学在场,没有看到任何的值班老师或者宿管。目前,小宋妈妈与学校多次协商未果,已委托律师准备起诉。小宋妈妈表示,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学校仍然未就存在问题的床架进行任何整改,这不只是为了小宋,还为了其他的孩子。【安律说法】有人说,这样的护栏基本上等于没有,学校必须为此承担责任。也有人说,看到这个案例,想想自己在学校也有摔下来的经历,没有把命弄丢,真是幸运!还有人说,这样的学校真是不把安全当回事,都已经出事了,还视若罔闻、推卸责任!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学校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学校对在校生活、学生的学生负有教育、管理的职责,而未尽到教育、管理义务,导致学生受伤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判断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通过客观化的判断标准,如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否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学校是否制定了合理、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等。具体到本案,根据《GB/T 3328-2016家具、床类主要尺寸》双层床安全栏板缺口应小于等于60厘米,不放置床褥情况下安全栏板高度应大于等于30厘米。小宋的床铺显然是不符合国家标准,学校对此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显然是没有尽到教育、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学校是否对受害学生履行了救助义务同样是判断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一个方面,具体到本案,给家长打电话的是学生、家长到医院也没有看到任何一位学校的工作人员,很难说学校尽到了救助义务,同样从这个方面来说,学校同样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还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第1173条还规定了过失相抵原则,即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具体到本案,虽然说学校的责任很大,但是毕竟是小宋自己不慎从床上摔下的,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地减轻学校的赔偿责任。最后,22岁,正值大好年华,结果却在睡梦中丢了性命,着实令人唏嘘。因而在此,希望涉事学校主动承担责任,莫耍无赖,给家属一个交代,莫要令人寒心!也希望相关部门主动介入,在全国排查类似隐患,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email protected],法律中寻破局之法!#女生宿舍上铺坠亡家属质疑床架不合格#头条热榜#律师来帮忙# #我与宪法40年#
可恶的学校采购。可恶的生产商。十五厘米高的“护栏”能用吗?那些老师敢让自己孩子睡上面吗?必须严惩以儆效尤……[发怒]
极目新闻楚天都市报官方账号
22岁女生熟睡时从宿舍上铺坠亡,双层床不能成为“杀人床”
很多学校的这个护栏都不高
九派新闻《武汉晨报》旗下账号
1月12日报道,江苏苏州。#22岁女生熟睡时从学校宿舍上铺坠亡 ,家属质疑床架不合格:护栏仅15厘米高,事发后校方未道歉,也没有整改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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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前摆那么多铁栏杆干什么用的?是防止恐怖事件的吗?难道恐怖学校还是有些害怕了吗?
风华男神音乐人
和 @金桥 一起 #合拍 #为正义发声 #维护正义 #全县通知取消#正义不会缺席也不会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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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形同虚设没有一点安全感。学校要负完全责任。
娟姐看法优质社会领域创作者
江苏苏州,22岁女学生在学校宿舍睡觉时,因在熟睡中从上铺摔到地下身亡。事后家属发现1.9米高的上铺护栏高度却没有15厘米,且减去床垫和被褥后,几乎持平。家属认为,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学校却只愿意退回学费、协助办理保险赔偿及支付人道主义补偿几万元。22岁女子宋某是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其平时在学校时住在一家6个上铺2个下铺的宿舍,而宋某则是睡在上铺,一年的住宿费是1500元。事发当天凌晨0时许,宋某在宿舍睡觉时因从上铺摔到地下导致昏迷。事后宿舍同学紧急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宋某送往医院救治。宋某母亲金女士通过宿友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在此期间,学校没有任何老师或工作人员到场或协助送往医院救治。直至次日下午,班主任才来到医院看望宋某。但宋某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后,被医院宣告死亡。事后金女士到学校宿舍查看女儿的床铺发现,上铺距离地面有1.9米,但护栏净空却只有15厘米,长度为100厘米。而减去2厘米厚的床垫及别人被褥之后,几乎持平。也就是说,如果人在上铺睡觉,实际上那个护栏几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金女士称事发后其通过查看女儿的手机发现,同学们也曾提出过这个问题。金女士认为学校要为此承担责任,但学校只同意退回学费、协助办理保险赔偿及人道主义上赔偿几万元给家属。可宋某的医药费及身后事总共支出就是20万元,因此金女士准备起诉维权。1、作为父母,开开心心、满怀期待地将女儿送到学校,是希望孩子能够在学校学习到有用的知识,毕业后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可不曾想,女儿却在学校睡觉时发生这种事情。事实上,无论哪个家长都是接受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所以说,学校方面在事发十几小时后才见到人,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2、那么从法律上,学校需要承担责任么?首先,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学校因未充分、全面尽到其一方的义务,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应当要为此承担责任。具体而言,宋某到学校上学期间,学校方面有管理和救助等法定义务。意思就是说,即便是意外,学校也应当在意外发生后第一时间履行救助等义务,否则就要为此承担责任。具体到本案中,宋某从上床摔下来后,学校方面却在十几小时后才到医院,那么学校方面有没有尽到救助义务呢?相信明眼人都会作出应有的判断。其次,《GB/T 3328-2016家具、床类主要尺寸》中明确指出,高低床的安全护栏高度距离床褥要大于或等于20厘米。本案中,宋某当时所睡的上铺安全护栏实测高度只有15厘米,显然是不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民法典第1202条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而言,由于这张床的产品存在缺陷,理论上生产者要为此承担责任,但学校作为采购者没有尽到认真审查义务,亦要为此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学校对此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其可以在承担责任后再向生产者追偿。当然,学校也可以将生产者列为第三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最后,民法典第1165条同时还规定,被侵权人自身也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一方的责任。本条规定的意思就是说,如果被侵权人也存在一定过错的,其自身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换而言之,如果法院认为宋某自身也要为自己的安全负高度谨慎义务,那么就会减轻被告一方的责任。即法院会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具体责任。那么大家认为,宋某自身需要承担责任么?欢迎大家讨论![email protected]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我与宪法40年# #律师来帮忙# #女生宿舍上铺坠亡家属质疑床架不合格#头条热榜
这高度等于没有护栏啊!太可怕了!一定得追究学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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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女生熟睡时从学校宿舍上铺坠亡 家属质疑床架不合格:护栏高度仅15厘米左右
网上有加高的栏杆卖,直接加在学校的栏杆上。因为孩子上大学时买过。类似的新闻让人痛心,所以早做防备!
湖北新闻湖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账号
江苏一22岁女生:在校睡觉时坠亡,家属质疑床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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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很好听,但校园宿舍床铺上铺护栏过矮过短的问题该引起重视了!上学的时候就很担心,我也是睡上铺的,但是别人说都是这样睡的啊,好像自己的担心是杞人忧天。其实没出问题是幸运,出问题也不意外,因为上铺护栏的设计真的不合理!就说我睡的宿舍,有爬床梯子时把整张床拉倒的,幸亏倒在对面床铺上了,才没有把人压住,因为那个床是木质的,又不是很重,体重大点的爬梯子都颤颤巍巍;有半夜从上铺掉下来的,好在没受伤,又接着睡;有整张上铺板砸下来砸到下铺的,幸亏当时还早下铺人还没睡,因为那张床的上铺板松了……如果再让我选,打死也不睡上铺了。建议学校宿舍多放下铺床,宁愿挤一挤也比睡上铺安全;或者把所有上铺床护栏加高加固。否则,谁能保证再没有学生掉下床受伤甚至死亡?最后,愿“睡在我上铺的”最多只有行李。
育学笔谈
形同虚设,这样的护栏如何保平安?苏州一高校女生睡上铺跌落离世
强烈要求全国住宿学校,院校普查双层床的护栏高度,保证学生安全。
红星新闻《成都商报》官方账号
大一女生睡觉时从床铺摔下抢救无效身亡,护栏净高不足20厘米成“元凶”?
床栏杆低于30公分,学生安全检查流入形式,教育局/学校必须负全责!![摊手][摊手][摊手][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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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女生熟睡时从学校宿舍上铺坠亡 家属质疑床架不合格:护栏高度仅15厘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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