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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推荐#昭国寄远大将军的灵柩在灵刹寺里停放了半年了,雕花的纹在肃静的殿堂上看起来依然细致鲜活,大殿上面目俊秀的青衫男子此刻阖着目。
旁人都道是他失去了自己的同门师妹,情绪崩溃抑或是哀伤都是本分,谁又知道,他哪里是失去了一个师妹这么简单,他分明,失去了自己的一生。
“战夏,该走了!”
旁边容颜娇憨的女子扯了扯他的袖子。
这是他即将要过门的妻,共度一生的良人。
“夏,你和她实在是良配,你固执隐忍,她天真柔和,她定会一生对你好言好语,爱你敬你。”
“大将军何时又懂得男女相处之道了,依我看,春花灿烂远远比不上冬雪皎洁。”
他看着面前人那一双眼,五年来征战沙场,孤独、责任都慢慢沉淀到她的那双眼里,他觉得这份浩瀚的使命对一个女子来说太过残忍。
女子的一生本该是安稳柔软的,不似她,秀丽的眉眼里结满了风霜,但也升起了星辰,谁人可以慰藉她的风尘?但愿是他,但是自从他们出了师门之后,他和她注定再无可能。
他们政见不合,他在朝堂上常常弹劾她杀戮太重征战频繁,不懂得养精蓄锐。
她说他书生之见,偌大的江山,不见点血怎么守得住。
她最害怕,暗自喜欢的人和自己张牙舞爪,他的锋利将她逼上绝境,她怎还有回寰的余地?
而她的孤勇也不过是因为年少时他说的一句玩笑,“我喜欢女侠,我要一辈子做女侠背后的男人。”
她先他一步走上了他想要的路,可他却早早离去,一头扎进了尘世里,再也不是那个站在房顶替她摘梨的柔软少年。
这是他最后一次来祭奠故人了,即使他知道这副棺材里并没有她的尸体,她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若是她留下,定要和他消磨掉所有好感,他们也许真的形同陌路,因此,他倒是希望她悄悄隐世了,别的,他不敢想,也不愿想。
战夏对着旁边的女子温柔的笑,牵着她走出了殿堂。
2
想来山里也没什么不好,只不过是茶水淡了点,饭菜粗了点,衣裙不再繁复,没人天天撩了帘子进来火急火燎的汇报军情了。
大将军信冬不再是大将军,可信冬心里的千军万马才刚刚活了过来,她想要野花,野花就在眼前,她想要尝尝风干的柿饼,柿饼就挂在窗前,她以往就喜欢东逛逛西走走,现在更是随性洒脱。
信冬还有门手艺,便是酿酒,她常常酿了酒下山去卖,也能换些银钱。
眼见着大雪快要封山,信冬想着要做些“小鼓”,这酒是她的独创,在冬日里斟上一杯,喝得微醺,心里想起某个人时,就如小鼓敲打胸口,七上八下。
这酒名被将士们听了去,却以为是激励士气,久而久之,信冬的小鼓酒和信冬的名气一样,成为了昭国的传奇。
她得胜归来时,在天子殿前受赏,天子笑称自己得了一对人才,战夏智计无双,信冬英姿飒爽。
信冬和他碰杯,一杯小鼓仰头喝下,小脸微醺,这小鼓,果真是要在喜欢的人面前喝才可心动,那人的仰头时的眉皱成一对弯月,刻在她的心上,五年来刀光剑影的岁月,未能伤他分毫,他的弯眉似清冷冷的弯刀,让她身处寒冬,无处取暖。
她又倒满了一杯,借故撑起袖子擦了擦眼角的泪。
“小鼓不再是小鼓,干脆叫今夕吧!明日到底不可追.......”
她终究是个磊落决绝的人,不该像个小女儿家一样,伤春悲秋。
她复又低头一心一意的做起了冬酿。
3
这一日,故交林将军传了信来。
不知何时,边境忽然多了一支凶猛的军队,昭国的大军接连溃散,林长风眼下很是焦灼,思来想去,唯有信冬可以破局。
她本已假死,又归隐了深山,往事就像浮舟,过了渡口,就是前世。
林长风多次救过她,假死也是他一手帮忙策划,她必定是要去了结前缘的。
一袭绯红的衣衫消失在道口,马不是自己的追风马,她只能快马加鞭,一头白发拢在头巾里,久违的风迎面吹来。
林长风早已候在营口,是什么军队能让这个铁血男子担惊受怕?
“信冬?”
信冬下马,用眼风制止了他。
林长风刚刚太过欣喜,差点暴露她的身份。
“你的头发?”
信冬猛灌了几口凉茶,“药效的副作用,吓着你了?”她生怕他担忧。
眼前的女子姿态潇洒,一张脸恬淡纤细,头巾里的三千白发使她有种惊心的美丽,那是伤口结痂之后的证明,是浴火之后的宠辱不惊,这世上,怕是没有什么勇士可以受得住她了。
“近来可好?”
到底还是喜欢过的,他眼里有藏不住的柔情,信冬当年要是再笨拙安分一点,也许会在逃命的路上失口应诺,但是她太过理智,林长风也很聪明,那之后,便再也没有打搅过她,反而对她亲厚如兄妹。
“好得很,山间沐风,潇洒自在,我仿佛才好好活过。”
“那支队伍到底是何来历?”
信冬若是不发话,林长风定要一直和她叙旧情。…点击卡片继续阅读
《齐如山回忆录:清宫史话》一书细腻生动的还原了齐先生记忆中的清朝宫廷。从衣食住行到礼仪制度,书里的内容有的是齐先生亲耳所听、亲眼所见,有的是他查阅内务府、敬事房、御膳房的档案后得来的第一手资料。齐先生就像一个极好的解说员,带领读者遍游神秘的皇家禁地。齐如山是一个文艺的读书人,但他又绝非是单纯的一介书生。他通人情、晓事故、懂政治、有胸襟、有见识,会生活,他甚至专门研究过北平的三百六十行,同大小饭馆的厨师交谈,并著有《烹饪述要》等研究美食的书。他被誉为革命家,史学家,艺术家、文学家和民俗家。他是近代知识分子的一个良好样本,他传奇的一生都在他的回忆录中全程呈现了出来。
女团身份出道,唱跳方面的能力很不错,刚出道时就得到了众多关注度,是众多男人的女神。最近几年也是留下了不错的影视作品,例如《漂亮书生》中的“雪文曦”,《新白娘子传奇》中的白素贞,稳稳的收获了一大批粉丝。三千年美女也是说的少了,应该是四千年美女,你们爱了么!!!#影视畅聊季#
其实,鲁迅先生在散文中也提到过这个传说。说是某书生应了美女蛇的呼名,晚上投宿寺院,老僧送他一个盒子,让他放在枕边。当美女蛇来时,盒中飞出一道金光,却是一条飞蜈蚣飞出去将美女蛇除掉,书生因而得救。这个故事记得小时候外婆也跟我说起过,细节稍有点儿不同。说蜈蚣是书生自幼养着的,拦在门口与美女蛇斗了一晚,最后同归于尽。可见这传说在江南一带流传已久。——《奇谭怪事录》
【绍兴师爷真的都是绍兴人吗】古代的时候因为官制还不完善,很多衙门的官吏数量其实严重不足,难以应对纷繁复杂的日常事务。特别是府县一类的地方衙门,不仅要管民政,还要负责治安、司法、征收钱粮等事务,可是除了一个主官之外,只有少数胥吏协助处理公务,更是忙不过来。
加上当时官员大多是通过科举出仕的。这些官员熟读经书,但是缺乏处理政务的经验,对于法律、财会等知识都是一知半解,在处理日常工作时有些力不从心。因此各级官员往往会聘用一些文人学士,帮助自己出谋划策、起草书信奏章、处理日常公务。这种人一开始称为幕僚,明清时期则称为师爷。
每个官员雇佣多少师爷并没有规定,全看个人需要和财力是否允许。通常来说,府县这种地方官员往往会雇佣一个帮忙起草文书奏折的折奏师爷,一个帮助判案的刑名师爷、一个协助征收钱粮和管理地方财政的钱粮师爷。
不过有些没钱的官员也会少聘请那么一两个,让一个师爷身兼数职。而那些高级官员,特别是有钱的高级官员,可能雇佣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师爷。所以明清时期师爷到底有多少,从来就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只是一般认为在清代师爷这个行当发展到了巅峰的时候,当时仅府县两级衙门中,师爷的数量就超过了一万人,可谓数量巨大。
由于师爷需要帮助自己的雇主写文书奏折和处理日常事务,必须熟读经史,精通政务民情,需要有相当的文化基础,因此官员们往往聘请那些科举失败的落第书生为师爷。而自宋代以后,江南日益富庶,教育之风也随之兴起,私塾遍地,读书人数量较其他地区为多。可是当时能通过科举出仕的人毕竟数量有些,那些没能考取功名的书生只能另谋生路。绍兴一带多山少田,人口又多,相对苏杭这些富庶地区,落第的书生在本地难以找到适合的生计,大多只能外出择主而幕,所以从一开始,绍兴籍的师爷数量就比较多。
而且师爷这个行当有很强的专业性,特别是刑名师爷和钱粮师爷,需要精通律法和财会知识,一般的读书人无法胜任。绍兴人精明能干,在意识到师爷这个职业很有前景以后,那些曾经当过师爷的人就对自己的子侄进行针对性地培养。这样很多绍兴的文人具备当师爷的专业知识,官员们在聘请师爷时,往往都会优先录取,进一步增加了绍兴籍师爷的数量。
另外由于清代绍兴籍师爷数量日益增多。而师爷平时往往还需要帮助雇主和其他衙门打交道,他们首先遇到的,往往就是对方聘请的师爷。古人注重乡情,同乡之间会好说话一些,这样也就进一步加强了绍兴籍师爷的竞争力,绍兴籍师爷的数量就更多了。
根据清代一些笔记记载,当时各衙门里的师爷大约有五到七成出自绍兴,有了“无绍不成幕”的说法。也正是因为师爷中绍兴籍贯的为数众多,各地大小衙门里几乎都活跃着绍兴籍师爷的身影。而在很多民间传说中,绍兴籍的师爷也经常出现。时间一长,就出现了“绍兴师爷”这个专门的称谓,后来“绍兴师爷”更是成为师爷这一职业的统称。只要说起师爷,人们往往不管他实际来自哪里,都称其为“绍兴师爷”。
由于“绍兴师爷”这个称呼太有名,很多人还因此有了“凡是师爷必定是绍兴人”的错觉。比如说《清稗类钞》就说师爷之前冠上“绍兴”二字,就是因为做师爷的都是绍兴人。
冠以绍兴二字者,则以操是业者之类皆绍人也。《清稗类钞》
不过实际上师爷这一职业并非绍兴人的专利,清代其他地方也出了不少有名的师爷。像晚清名臣左宗棠,早年也当过师爷,他就是湖南湘阴人,和绍兴没一点关系了。#头条创作挑战赛##文史知识局##正史也疯狂#
漂亮书生里面的一袭红装真的惊艳[泣不成声]如意芳霏没得看了[流泪]我就是看新白娘子传奇喜欢上她的,原先都不认识[暗中观察]第一眼看到后心里想:这么好看的女明星以后难道不会爆红吗?现在看有些人的评价后我感觉还是我想的太美了[看][泣不成声]
及第粥源于明代传说伦文叙鬼才中状元后返家乡题字粥铺命名响
中华字阵邓斌
【状元及弟粥】 (原创)及第粥源于明代传说伦文叙鬼才中状元后返家乡题字粥铺命名响及第指科举应试甲乙次第榜名知书生目标梦寐求万千选拔人才秀伦文叙古仔讲述家贫以种菜为主私熟偷听学文化老师发现收留他聪明好学天赋栽能文会诗成鬼才后师病逝辍了学卖菜谋生熬岁月粥铺老板怜爱重每天买菜送店中猪杂滚粥吃饱肚款待多年解困度伦儒士省城就试得入太学家乡知苦研十年进京考连中会元状元招衣锦还乡过粥铺不忘老板恩重负恳请再煮当年粥欣然提笔命名授状元及弟粥誉起粥铺兴旺传开喜广州珠三角遍及港澳开花亦广继如今巳成粤名食家长为了讨吉利专买送给孩子吃边享认真讲励志此粥大米熬粥底猪肝猪腰猪肠齐姜丝葱花各样异滚粥冲泡猛火起浓香可口味醇厚鲜美爽滑感绵稠如果搭配碟肠粉品过之后印记深——邓 斌注:小诗纯属文学作品,史学界对于伦文叙这个人物的的争议,与此无关。
状元及弟粥誉起粥铺兴旺传开喜广州珠三角遍及港澳开花亦广继
中华字阵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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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推荐#我是京城富商之女,却落得一个堕入青楼的下场。
不过我已经死了,死在第一个恩客的刀下,我不愿意服从,还咬伤了他,他一怒之下,一刀捅死了我。
成为灵魂后,我亲眼见证我的少年郎娶了假公主,本该死去的家人改头换脸,所谓的爹从富商成了大官,大哥继承家业,迎娶美娇娘。
原来,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局,只有我是牺牲品。
我恨,恨死他们每一个人。
若有来世,我定让他们每个人都付出代价。
1
恍惚如同昨天的梦,一觉醒来,我竟然回到了林芸入府的当天。
正当我惊叹真有轮回时,丫鬟银花小步跑进来,带着哭音汇报:顾炎要退亲,人已经在门外。
看着眼前的银花,我一时分不清是梦还是现实。
在我曾经的记忆里,银花为了保护出逃的我,被顾炎一箭射杀,坠入悬崖,死不见尸。
见我在发呆,银花以为我接受不了这个事实,轻轻地喊了我一声:小姐。
千头万绪瞬间收起,我抬起头,两行清泪,轻轻握住银花的手。
真好,她还活着。
银花见我哭了,一脸着急道:“小姐,你别伤心,老爷一定会替你做主的。”
“我不是为他们而哭,我是喜极而泣……”
我永远不会忘了今天。
顾炎大张旗鼓地上门退亲,让我成为满京城的笑话。
而他的目的并不是真的退亲,而是让我接受林芸成为他的平妻。
至于林芸,她简直就是一个传奇。
前期她是我爹流落在外的女儿,也是顾炎念念不忘的心头尖。
后来她是我爹最宠爱的女儿,顾炎也顺利娶了她为正妻。
在我死去的那一年,顾炎造反成功,她当了皇后,我被发配为军妓,她为我求情,我才得以留在京城,却要入籍为奴,堕入青楼。
她是人人宠爱的珍宝。
而我是他们随手可丢弃的棋子。
直到我死去的第四年,我才知道,原来林芸一直在利用邻国公主这个身份接近他们。
我爹为了当大官,宁可舍弃我这个女儿,也要巴结着她。
我爹原是读书人,我娘是经商天才,最不可能有交集的两人偏偏遇上了,我爹不喜欢我娘抛头露面,觉得女人就应该在家相夫教子,伺候公婆。
但他喜欢我娘的家产。
那时他是一个落魄书生,要钱没钱,除了样貌过得去,会吟书外,他没有半点本事。
一开始我娘并不喜欢他,也多的是富贾人家的公子喜欢我娘,可一次去祠庙的路上,我娘被人抓了,是我爹不顾生命危险救了她。
我那可怜的娘,直到病逝都不知道是她枕边人一直在骗她,所谓的英雄救美不过是一出接近她的戏码。
我十岁那年,我娘病逝,一开始有我外祖父盯着,我爹不敢造次,但也一点点地把家产变成了他自己的东西。
有了钱,我爹就想当官,他毕生的愿望就是当官,觉得这才是光宗耀祖的光明之道,行商终究是末等人的勾当。
林芸许诺他,无论是她平安返回邻国,还是她当上顾炎的正妻,她都保证我爹日后的官籍不会低于三品。
从此以后,我爹把她当亲女儿看待,把我这个有血缘关系的女儿当成可有可无的棋子。
所以。
在我堕入青楼后不久,他们就摇身一变,我爹成了朝廷大官,我大哥娶了顾炎的妹妹,他们心安理得地过上了富贵的日子。
只有我,落得一个乱葬岗的下场。
2
所有的记忆一拥而上,又瞬间消散。
我缓缓起身,道:“我成全他。”
话音落下,顾炎带着人走进来,身后是他平时玩得比较好的几个哥们,各个都是朝廷命官的嫡子。
顾炎脸色骤变,脸上的势在必得顷刻间化为乌有,怒目相视,“你说什么?”
我抬起头,顾炎还是那般俊雅,可此时的他在我眼里已经不重要了,一点都不重要。
我轻轻一笑,问:“你来做什么?”
退亲二字仿佛堵在了他喉咙里,看着我的眼睛,他竟没有立马说出来。
他身后的一位公子大声嚷道:“顾兄弟决定跟你退亲,我们都是见证人。”
顾炎名义上是当今丞相的儿子,实际上他还有一层身份:当今皇帝流落在外的七皇子。
这也是他后来能拉拢群臣为他效力,最后成功登上皇位的原因。
我扫一眼那位公子,目光在所有人的脸上划过,他们眼里都是对我的不屑,以及嘲讽。
在他们眼里,我就是顾炎的狗皮膏药,怎么都甩不掉。
想想也是,他们都是官家子弟,而我不过是富商之女。
用他们的话来说,我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真的吗?”我问顾炎。
“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答应让芸儿成为我的平妻,大婚当日,我会同时娶你们进门,你的位份不变,依旧是我的妻子,二是我退亲,我们两不相欠……”
“我选择第二条。”
没等他说完,我就迫不及待地选择了第二条。
他一脸震惊,似乎不相信我毫不犹豫地给出了,跟他预料里完全相反的选择。
其余人的脸也好看不到哪去,都是狐朋狗友,他们岂不知顾炎的真正目的。…点击卡片继续阅读
邮票里民间神话传说
#男子出国几十年 回国看望儿时保姆# #媒体人周刊# #头条热搒# 中国有句古话,叫“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流传下来的传奇、戏剧、诗词等,有不少是此类题材的。曾记得《唐宋传奇》中书生柳毅给洞庭龙王传信,传达洞庭龙王之女被欺凌牧羊之事,洞庭龙王以及龙女厚谢之事。直至今日,有情有义仍为人所敬重。该男子几十年后回国,还去看望儿时保姆,这份情义弥足珍贵。可能许多人早把儿时保姆忘到耳根脖子后了,甚至连名字都忘了。给这男子点个赞!给这份情义点个赞!
从一个书生走到权利的顶峰在到毁灭,太平天国洪秀全的腐败人生!
作为太平天国的领袖之一,很多人都很好奇他的日常生活。其实从当年的史记就可以看出来,洪秀全作为天王有点太腐败了。据说他的后宫有上千个嫔妃,连厕所都是金子做的。难怪他创建的王朝以失败告终。洪秀全王朝的规矩是什么?为什么他下面的人那么差?让我们一起走进洪秀全传奇的一生。太平天国运动开始前,洪秀全其实只是个小书生。虽然当时他文采横溢,但根本没起到什么作用。没多久他就带着一支农民起义军推翻了清朝的统治,那时候真的很黑暗。
按常理来说,洪秀全带着这样一支起义军,开始了太平天国运动,没想到等到他们进了南京看到
在这里繁荣之后,洪秀全被这样一种情况迷住了。他认为自己在这支农民起义军中收获太多,继续打下去可能对自己没有好处。而且慈禧太后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所以他在这个时候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就是他要带着自己的军队留在这里,成功建立自己的国家。只要清朝不反对他,他就不打了。这种想法可以说是非常荒谬的,因为在起义之初,洪秀全就向自己的农民承诺,要平分土地。他不做下一任皇帝,而是要带着所有人走上一条更好的路。但在最后一刻,他被这些外在的东西迷住了。他不仅开始奴役自己的人民,还制定了很多过分的规则。
当时洪秀全以为自己是真正的皇帝,就让人给他。建了一个比较豪华的豪宅,算是什么都有了,光是房间就有几千个。这些房间只能由洪秀全和他自己的人居住,即使是前朝的大臣也不能入住这座豪华的宫殿。不仅如此,洪秀全还是一个爱美之人,所以他当上天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的女军都变成了自己的妃子。娘子军里长得比较好看的可以一直待在洪秀全的后宫,长得不太好看的只能在洪秀全的宫里当丫鬟伺候其他人。这种做法很无耻,但没过多久他就想出了更多奴役其他女性的点子。例如,她会要求下面的大臣给自己提供更多的美女。每年春天,都会有大规模的征兵。到最后,她的后宫已经有上千个妃子了。这种做法很可笑。就算是秦朝皇帝也没有这么多妃子。
比如他有88个妃子,名分和地位最高。这些嫔妃替他管理一切,剩下的嫔妃都得听这些女人的。据说这些女人在后宫必须遵守一定的规矩,比如不能随意和其他男人说话,否则会被视为背叛。洪秀全有家暴倾向。当这些女人做了与她不一致的事情时,她们就会挨打。这时候,这些女人就会乖乖地坐在角落里,不敢和洪秀全争辩,因为做错任何事都可能付出自己的生命。就是这样一个草根王朝,不仅存在了很久。而且清朝的士兵进入洪秀全建立的宫殿时,都吓了一跳。据说洪秀全的生活奢侈到了所有清朝大臣都难以想象的地步,连他平时用的马桶都是金子做的。而且洪秀全的房间里有一张超大的床,完全可以睡几十个人。
洪秀全每天都待在这张床上宠爱后宫的妃子。这些妃子和她发生关系的时候,如果有什么惹恼了他,他就可以拿东西把这些妃子打得体无完肤。不仅如此,这张床上还有很多特殊的器官,可以随时把这些嫔妃的手脚紧紧地固定在上面,让她们动弹不得。甚至清朝的一些皇帝也没有这种变态的做法。所以洪秀全政权失败后,很多农民都在为他叫好。他们认为洪秀全是最大的骗子。他不仅没有做到之前承诺的一切,还让他们这些农民白白抱着希望,可以说是非常可恨。
我一个女人,居然把《曾国藩》读得如痴如醉,没想到这样一个伟大传奇的历史人物,居然被我发现了他的另一面。
在铁马冰河的岁月里看他在官场中运筹帷幄,在天下平定后放眼未来,在眼神的余光中相面识人,在弥留之际稳妥安排好一切。这是世人的夸奖与赞颂。
然而,他的另一面却隐藏在蛛丝马迹中。
书架上的这套书,早已尘封了很久,重新起封源于读到一位友友的“抄书”,她抄写的关于曾国藩日记的事吸引了我,从而把不喜欢那个历史岁月的我拉入其中。
最初的目的是想了解他是如何用笔记录自己的一生的,却没想到被他在官海中的沉浮吸引。
读完之后感慨颇多!
首先:感慨他为了家族的复兴,在官场谨小慎微
曾国藩出生于一个贫苦家庭,祖父大字不识几个,却坚决支持后代读书习文,儿子不是读书的材料,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
曾国藩最初只考中进士,晚年回忆起来仍然对自己没有中状元而心怀遗憾。
入仕之初,他时刻以家族的复兴为目标,遂在官场中谨小慎微,历经三朝天子,摒弃多人挑唆的拥兵自重,终获一生最高荣耀——勇毅侯。
其次:感慨他的知人善任
他是一介书生,可以说手无缚鸡之力,却能笼络住一帮能人志士为他肝脑涂地。
他的识人之术是他平日博览群书,勤于观察,善于思考,并运用于实践的经验积累。
他爱才惜才却疏财散财,他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吸引着一帮幕僚绞尽脑汁为他出谋划策,激励着无数勇士为他肝脑涂地,不惜抛头颅洒热血。
他的官场智慧和为人处世哲学令人赞赏,至今都有诸多人在效仿,然而,他又有三件事令人不满。
一:为了家族利益,不惜违背自己的人格
他对于自家兄弟的扶持,可以欺君罔上,可以把其他将勇踩在脚下。
为了复兴曾氏家族,他重用才华一般般的两兄弟。
六弟曾国华有勇无谋,以至于落入太平军的圈套,全军覆没。曾国藩上奏朝廷,为其弟申请抚恤荣誉,没想到曾国华死而复生,为免除欺君之罪,安置曾国华隐姓埋名藏于深山。
九弟曾国荃阴险狡诈,贪婪自私,多次闯祸,都由曾国藩暗中保全,为了让九弟夺得攻城的首功,不惜在装备和人员配置方面毫无保留地偏袒,甚至暗中打压其它将领,把九弟的地位推上另一个巅峰。
并纵容九弟豪抢豪夺,偷运回家乡,用于大兴土木,而自己却恪守节俭之风,不收取官员任何一件馈赠。
二:为了家族的利益,置小妾的坟墓于荒野
曾氏家族到曾国藩这一代,还没有纳小妾的先例,为了缓解身上的蛇皮癣带来的寝食难安,他听取属下的建议买来一名女子,侍奉左右。
小妾春燕尽心侍奉一年多,在身怀三个月身孕时死于肺痨,临终三件遗愿,曾国藩均未实现,最后,这个短命的女子不得不与腹中的胎儿一起葬身荒野,而不能入曾家祠堂。可见,这个女人,只不过是他的仆人而已,哪有侯府小妾该有的尊严。
三:为了个人利益,寒透舍身救命的恩人的心,致使恩人最后与之恩断欲绝
康福是曾国藩偶遇的重情重义,武功高强,棋艺非凡之人,他在曾国藩两次战败自杀的时候,救下了他的性命,并在府中积极出谋划策,在战场上勇猛杀敌。
曾国藩视之为贴身侍卫,值得信任的朋友,给予他最大的信任,却没能向朝廷推荐和提携,没能帮他完成康氏家族光宗耀祖的初衷。
而是据为己有,视为家奴,在他“战死后”,也没能为他挣得半分荣誉。这让遇贵人死而复生的康福寒心不已,致死不能原谅!
人无完人,曾国藩的生前身后事只能留与后人评说。很难有人能在一生中尽善尽美,我们凡人也只能在古人身上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吸其精髓,弃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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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能在金戈铁马中感悟人生,又能在风花雪月中感悟生活,关注我,一路携手同行。#感悟# #读书# #阅读的温度#
#教育# #语文# #记忆方法# 中国古典十大喜剧的巧记方法——编口诀诗记忆(自编)
记忆口诀诗:
钱奴西厢救风尘,李逵墙头放风筝。
中山种下绿牡丹,幽闺玉簪唱爱情。
口诀诗解释:
元代郑廷玉的杂剧《看钱奴》、元代王实甫的杂剧《西厢记》、元代关汉卿的杂剧《救风尘》,元代康进之的杂剧《李逵负荆》、元代白朴的杂剧《墙头马上》、清代李渔的传奇《风筝误》,元代施君美的杂剧《幽闺记》、明代吴炳的传奇《绿牡丹》,明代康海的传奇《中山狼》、明代高濂的传奇《玉簪记》。
故事梗概:
《看钱奴》:贫民贾仁偶然挖到周荣祖家藏的祖产而发家,而周荣祖夫妇则贫穷潦倒。夫妇二人走投无路,将儿子长寿卖给贾仁,后长寿长大成人,贾仁却染病身亡。后来长寿巧遇父母,一家人得以团圆,而贾仁其实充当了一名看钱奴。
《西厢记》:洛阳书生张珙和崔相国之女莺莺的爱情故事。红娘牵线,几经波折,终成眷属。
《救风尘》:妓女宋引章和安秀才、恶少周舍、赵盼儿之间的纠葛,最终,宋引章与安秀才结为夫妻。
《李逵负荆》源于《水浒传》,李逵误解宋江,后认识错误,向宋江负荆请罪。
《墙头马上》:裴少俊奉父命由长安去洛阳选买奇花异草,巧遇李世杰之女李千金,二人遂私奔到长安,最终得到美满团圆的结局。
《风筝误》:秀才韩世勋早年丧父,被戚员外抚育。老员外的儿子戚友先,与韩秀才一起读书。戚府近邻詹烈侯一家有二女,长女爱娟,次女淑娟,最后四人成了两对夫妇,缔结良缘。
《幽闺记》:金代战乱年间,秀才蒋世隆救了左丞相之子兴福,并认为义弟。世隆与其妹瑞莲在逃难中离散。世隆在逃难中遇上兵部尚书王镇之女王瑞兰并订下终身之诺。后来世隆和义弟兴福得中文、武状元,最后,世隆与瑞兰、兴福与瑞莲结为亲眷,真应了“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那句话!
《绿牡丹》:全剧以绿牡丹为线索和中心,通过咏绿牡丹让沈婉娥、车静芳、谢英、顾粲之间互生爱慕,终于喜结良缘。
《中山狼》: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
《玉簪记》:书生潘必正与女道士陈妙常的故事,最后书生金榜题名,女道士还俗,二人洞房花烛。
艾老汉挥舞着锄头 ,在草地里敲打着 ,大蛇受到了惊吓 ,赶紧放下紧缠着的一只红狐狸 ,吐着信子逃走了 。100年过去了 ,一个年轻的书生 晚上做了个梦 ,梦中一个 绿衣女子来到他的房间 ,说要伺候他 ,并主动的宽衣解带 ,与书生极尽鱼水之欢 ,于是书生就夜夜纵情 ,白天萎靡不振 ,文章诗书也没心情去研习 ,如此这般两个多月,身体每况愈下 正当壮年的一个小伙子,却变得一个烟痨鬼似的 ,他的亲人看到眼里急在心里,却也无计可施 ,以为是公子功名心重 ,学业辛苦 ,掏空了身子 ,只有求医寻药 ,人参鹿茸肥鸡大鸭子 ,天天炖给公子,但身子却不见什么起色 !眼见都病入膏肓奄奄一息了。
一日晚上 ,那绿衣女子又来伺寝,正要与公子激情燃烧之时,从外面又来了一个黄衣女子 ,这俩人好像是仇人似的 ,见面就打 ,那绿衣女子虽然浑圆玉润 ,可能名不正言不顺的缘故 ,却不是在黄衣女子的对手 ,不大一会儿就落荒而逃 ,那黄衣女子也追了出去 ,再返回时,却带了那绿衣女子的衣衫回来 ,向公子说道 ,那绿衣女子再也不会来了,公子放心好了 !
但公子身体亏虚很多 ,若不加以救治 ,恐有性命之忧啊 ,让小女子来回报公子的恩情吧 !
于是那女子就好像侍女一样 ,夜夜服侍在公子的身边,用真气给公子疗伤 ,夏天打扇冬天暖床 ,虽与公子有肌肤之亲,却无鱼水之欢 !公子在黄衣女子的将息下,慢慢的好了!
这一天公子急急来到武当山上 ,他要去寻师问道 ,因为那黄衣女子说再有两三天,她就要彻底的离开公子了 ,公子舍不得他走,要把他留下来 ,张道人看见他后笑眯眯的说道 :“艾公子,你现在红光满面精神饱满,真是可喜可贺呀 ,贫道有一妙计可以成全你们的姻缘 ,只是不知公子可否屈尊 !”那公子说小生正有此意 ,于是张道人就如此如此这般这般的面授机宜 !
当晚晴空朗月,树静虫寂,公子把床上摆弄一番,然后隐身树荫后观看 ,到下半夜时分,只见一黄衣女子盈盈走来 ,月光下把披风臧于墙角处 ,然后一手挥开了公子的房间门并向房间走去 !
公仔赶紧从藏身处出来,他拿出女子的披风,然后装进张道人给的布袋中 ,并用绳符扎紧缚藏于花枝荫影之中 ,做完这一切公子佯装小解回到房中 ,在门口却与那黄衣女子撞了个满怀 。
公子连忙抱住女子,谢她近几个月对自己的照顾 ,女子羞的连忙用手掩面,只说是理所当然 ,为了报答公子祖上的救命之恩 ,既然现在公子识破行藏,只能说缘分己尽,只怕以后就不能再见面了 !
说完那女子连忙挣脱公子的怀抱 ,走到墙角之处,可哪里还有斗蓬的所在 ,女子恳请公子归还斗篷 ,公子只是笑而不语 ,女孩只有低声说道 ,既然天意如此,还望公子不要嫌弃 才是。
公子大喜过望连忙然诺,于是两人携手进屋行那夫妻之实 。他们俩人平平安安的生活了五六十年 ,侍公子寿终正寝之后 黄衣女子才在一个晚上穿上公子早已还给她的斗篷 ,隐入原野不见了 ,孩子们都认为妈妈去追寻父亲去了 。他们的后代子孙个个聪慧 ,善良大度,无病无灾,直到出将入相子孙兴旺 ,这就是武当山脚下艾家庄的一个传说故事 。
看到此处大家都已经猜到了 ,那绿衣女子就是那条逃走的大蛇 ,施奇巧淫技来 祸害公子的 ,而黄衣女子就是那被救的狐狸 ,是来报答 公子祖上的救命之恩的 。
人呐,一定要行善积德 ,这样才会荫庇子孙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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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五十年代连环画介绍(5)#画界·连画史说#
连环画《郑盈盈》
绘画:周先璞 任妈叔
改编:景南
出版社: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版次:1957年9月1版1印
【内容提要】这本连环画,是根据清人孔尚任所作“小忽雷传奇”改编的。
故事说:唐朝时有个不是强暴的书生,爱上一个爱好音乐的姑娘。稍后,这位姑娘被送进皇宮,书生也受到恶势力的迫害。可是他们为了反抗封建专制,宁死不肯屈服,后来终于重新会和,结为美满的夫妇。
如果非得来一场“大唐论剑”,那么,第二剑客的美名非李白莫属!那个书生李白?没错,就是大诗人李白!
李白自己曾说过,除了我的恩师大唐“剑圣”裴旻,打遍天下无敌手!
只是在人们心中,李白是当之无愧的诗仙!或许是李白的诗名太响亮,以至于盖过了他这个“第二剑客”的名号。
李白出生于盛唐,自幼聪慧,悟性极高,从小熟读儒家经典,遍览诸子百家经史,读书之外就是练剑。
李白家道殷实,少年时受过不少武术名师的指点,李白对剑术的痴迷不亚于写诗作文。《新唐书》说李白好“击剑,为任侠”。
十五岁那年,李白就练得一身好剑术,十八岁敢于独自隐居大匡山读书,开始出游江油、剑阁、梓潼等地,二十岁重游成都、峨眉山。
虽说大唐盛世天下太平,但古代的社会治安毕竟不如今天,何况是群山环绕、高峰耸立的西蜀,“磨牙吮血,杀人如麻”(李白《蜀道难》),自然是土匪啸聚的最佳选择。
更何况,山高林密,豺狼虎豹毒虫出没无常,常人谁敢独来独往!相传,李白曾在一天之内用剑连续杀死过三只老虎,由此可见李白的胆识和剑术!
李白在隐居大匡山时,拜纵横家赵蕤为师。孙光宪在《北梦琐言》中说,赵蕤主张“王霸之道”,这为李白又平添了一道“霸气”。
公元725年,二十五岁的李白毅然离开家乡,独自出川,“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从而踏上漫漫征途,畅游天下。
时人对李白的评价很高,他的好友魏颢说他双目炯炯有神,不愧为一代少侠。崔宗之也说李白剑不离身,双眼有神光。
可是李白也有险些吃亏的时候。当年,李白游学京城,和一个地痞无赖闹翻了,不料那家伙纠集一伙亡命之徒,把李白团团围住,幸亏好友陆调冲出重围搬来救助兵。后来,李白写下这首《叙旧赠江阳宰陆调》的诗。
李白崇尚道术,做过道士,而修道与修剑原本就是道士的日常功课。公元744年秋末,李白在泉城济南附近的紫极宫,还专门请高天师为他主持加入道教的仪式。
仗剑走天涯,江湖皆险恶。李白在《赠从兄襄阳少府皓》诗中也说,他倚恃一柄长剑,在刀光剑影中击杀土匪。
而李白的《侠客行》,更是写出令贼人心惊胆战的千古绝唱:“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在李白眼里,“杀贼”原来如此痛快,豪气冲天!
李白仕途失意,但并没有像其他文人那样消沉,反而更痴迷于剑术,不惜千里迢迢寻师到山东,终于拜倒在一代“剑圣”裴旻的门下,心中大喜。
据《独异志》记载,裴旻可以把剑抛入云中,击起电光火石,然后优雅地高举剑鞘,“唰”的一声,让急剧而落的剑准确地入鞘。围观的人群无不惊呼!又传说,裴旻曾经在一天之内杀死31只老虎,创下最高纪录。
唐文宗曾诏书御封“三绝”,“裴旻剑术”就是其中一绝。李白能得到这样顶级剑师的指导,剑术更是日益精进,从此闻名远近。
其实在江湖,李白的侠名不减诗名。李长之在《李白传》中说,李白曾和好友吴指南同游,不料好友因病死于岳阳,李白不仅为他守丧,还赶跑了前来掠食好友尸体的猛虎。
一年后,李白重返岳阳,把好友的尸骨挖出来,用剑剔清腐肉,借洞庭湖水洗干净,迁葬于武昌一处风水宝地,让世人感叹。
李白41岁那年,奉诏入京。但李白一向傲视权贵,不愿卑躬屈膝,渐渐厌倦了朝廷的颓靡风气。一年以后,李白再次离开长安,又逍遥于山水之间,纵酒江湖,好不快哉。
后来,李白收了一个剑徒,名叫武谔。这个武谔曾独闯敌营,救出了李白的儿子。真可谓名师出高徒!这件事记载在李白的诗《赠武十七谔》序中。
安史之乱后期,在大将李光弼平定临淮前,61岁的李白竟然请缨上阵,为国效力,但终因年老多病而作罢。第二年,一代诗仙、剑仙在安徽当涂辞世,令人扼腕长叹!
纵观李白的一生,始终与剑结下不解之缘。
据学者统计,仅在《全唐诗》李白的诗中,“剑”字居然出现107次,分布在106首诗中,约占李白全诗总数的10%之多,这在文学史上也是一个奇迹。
如今,在《王者荣耀》这款风靡一时的游戏中,作者把李白定位为一位武艺高超的豪侠剑客,看来不是没有原因的,而且深受千百玩家的喜爱。
李白的一生多才多艺,不仅诗词名冠诗坛,而且剑术在大唐数一数二,不愧为一代“谪仙”!
关于李白,还有人说他擅长书法、道术、纵横术,你觉得呢?欢迎留言点评!
作者:春天
参考资料:
1.李白的诗作,如:《蜀道难》、《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侠客行》、《赠武十七谔》等。
2.李长之《李白传》。
3.五代孙光宪《北梦琐言》。
4.唐李亢《独异志》。
5.清彭定求、杨中讷等编《全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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