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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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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航: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时间2、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

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时间

许多财务人员在工作的时候都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我们当月收取了货款,但是当月还没有开票,那什么时候产生纳税义务呢?比如说企业一次性收取了租户3年的房租,那增值税纳税义务什么时候产生呢?比如说我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那什么时候产生纳税义务呢?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行为有哪些?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行为有哪些?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买一赠一如何确认收入呢?特许权费和特许权使用费如何确认收入呢?

要想正确的分析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时间和金额,要从业务模式、销售行为、结算方式和合同约定等多方面去考虑和判断。

业财融合,首先要非常清楚财税法规,心中有基本的框架图,这样才能根据不同的业务模式,提供适合的财税建议。

1.一张图说清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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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值税视同销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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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张图说清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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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2、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

大家都知道增值税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次月15前缴纳,那么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呢?有那些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比较特殊呢?,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

大家都知道增值税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次月15前缴纳,那么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呢?有那些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比较特殊呢?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发出货物,收到销售款或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不管货物是否发出。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收款的:为发出货物并办理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没有约定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预收款方式:为货物发出当天,如果生产的产品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为收到预收款当天或者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5、委托他人代销货物:为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货款的当天,如果收到部分货款的为收到部分货款当天;如果未收到代销清单和货款的,为货物发出委托代销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服务:为提供劳务服务后并收到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7、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当天,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货物的除外。

8、发生应税行为: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款项或者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如果先开具发票的,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9、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实际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0、提供建筑服务:为提供服务同时收到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如果先收取预收款的,收到预收款当天要在经营业务发生地预缴税金;甲方扣取的质保金等未开具发票的,以实际收到质保金等款项的当天。

11、金融商品转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所有权转让的当天。

12、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完成、转让完成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当天。

提示: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不动产权属变更日期。

发布于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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