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2019,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1位网友观点:
#北京今年供地计划:住宅为1060公顷#
#保租房#
北京有住房需求的看过来啊,2022年北京计划安排住宅用地为1060公顷,通过增加保租房为北京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需求。
那么什么是保租房呢?
保租房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为收入较低、家庭困难的市民提供的限定标准、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定向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等构成。
每种住房申请条件各有不同,我们要积极响应国家的好政策,积极申请。
保租房到哪去申请呢?
保租房可以到居委会去申请办理哦,根据自身所属条件,选择合适的申请标准。简单介绍一下各种保租房申请条件(特殊条件除外):
一、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北京户籍,人均住房面积≤15㎡,家庭年收入≤10万元,本市无房。
二、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人均月收入≤580元。住房人均使用面积<7.5㎡,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北京户籍≥3年,≥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北京市民申请前要详细了解各种住房的条件,根据满足的条件积极申请,准备好材料,解决住房刚需。
如有不清楚的,可以下方留言,也可以到居委会详细了解。
第2位网友观点:
1、北京拟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
11月4日,北京住建委、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将现行的入账流程调整为先监管保护后网签。也就是在项目预售过程中,购房人只有将定金、符合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首付款足额存入专用账户后,才能完成拟购房屋的认购书网上签约、售房合同网上签约等功能。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项目重点监管额度由区建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综合建设费用、交付使用条件、开发企业信用水平和经营状况等综合确定,每平方米不得低于5000元。此外,针对当前部分开发企业挪用预售资金,导致项目经营困难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当预售项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时,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全面接管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建立政府监管账户,实施封闭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优先用于工程建设。
2、河南郑州将设立住房租赁示范点
11月2日,河南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在全市设立住房租赁示范点的通知》提出,将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住房租赁示范点。《通知》明确,本批次示范点分五种类型:示范区域、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其中,示范区域:高新技术开发区,示范内容为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示范社区:二七区齐礼阎社区,示范内容为成立村集体租赁服务公司,做好房屋租赁合同信息采集和网签备案;示范企业: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租赁公司,内容为选取部分房源对承租人实施“信用租”;示范园区:中原科技城产业园科学谷数字小镇等租赁住房项目,内容为产业园区人才租赁住房保障;示范项目:金水区龙湖冠寓郑州郑汴路店,内容为安置房盘活,管城区龙湖冠寓陇海东路店,内容为商办厂房改建。
3、广西南宁:五类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将享受补贴
11月3日,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类别分类实施首次购房补贴。其中,A类人才给予200万元购房补贴,B类人才给予120万元购房补贴。经认定的D类、E类高层次人才,2018年7月31日后在南宁市首次购买住房的,均可享受最高4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此外,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第1年发放金额为购房补贴总额的50%,第2年和第3年均按购房补贴总额的25%发放。
4、浙江宁波二轮供地遇冷,流拍近四成
11月3日至4日,浙江省宁波二轮供地出让46宗地块,总出让面积约187.3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6.94万平方米,总起拍价约381.4亿元。其中,首日计划出让29宗地,最终流拍12宗,仅17宗地成交,收金约145.56亿元;次日计划出让17宗地,最终鄞州区、奉化区、江北区有6宗地块流拍,另11宗地块均以底价成交,收金不到30亿元。两日合计出让的46宗地块中,流拍18宗地,成交28宗,其中仅3宗出现溢价,溢价率最高的仅1.6%,共收金约175.2亿元。据悉,这一出让金不及首轮29宗地块358亿元的一半。
5、江苏南通二轮土拍“双限”地块占比超6成
11月4日,经过连续四日出让,江苏省南通第二批集中供地迎来尾声。据悉,南通本次共出让24宗地块,总出让面积136.7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6万平方米,总起价180.92亿元。其中17宗为涉宅地块,总起拍价为162亿元;另外7宗为安置房用地。出让结果显示,除3宗涉宅地块被“撤销出让”,其余21幅地块顺利成交。其中,14宗涉宅地块总揽金93.64亿元,出让面积67.47万平方米,规划总建面122.61万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在南通本轮土拍中,“双限”地块占比明显上升。相比首批26宗涉宅地中有6宗未设最高地价、5宗未设新房限价,本批次的17宗涉宅地均设有上限地价,要求封顶后摇号,而新房限价除崇川区CR21031地块未限定外,其余16宗均有设置。
第3位网友观点:
#北京头条# #北京# #北京身边事# #北京生活#3月11日,北京12345就延庆大王庄村腾退一事[已回复]
1、大王庄村被村委会,私自成立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大王庄村经济合作社。以合作社名义腾退村民宅基地。
2、村委会联合政府回迁给村民集体产权房屋。在村民毫不知情的前提下将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房屋。上百套进行私下租售20年。所得利益不得而知。
3、腾退村庄时村庄道路、树林等公共区域均未算进村民共同所有中,腾退补偿去向不明。
4、不合理收费进行退费时乱收费,利用村民不懂法于村民补偿款中先行扣除300元/平米,经多方举报后答应发还,签署发还合同时扣除不明费用90元/平米,忽悠村民签字否则不予发放剩余210元/平米不合理收费。申请反查,并退还不合理收费90元/平米。
5、最终发放时又在210元/平米的基础上不经村民同意私自再行扣除20元/平米,侵犯村民知情权和财产权。解释为2020年试供暖费用,当年暖气大部分长时间不热且发生漏水,问题都没解决完供暖不成功为何能收取供暖费用,并且不告知村民私自扣。
6.村民搬迁前承诺不收取物业费 地下室费用,以及停车费。现在回迁后不承认,收取村民集体所有的地下室,每个5000元一个。停车位目前正在向村民收费,村民不同意。
回复
[email protected]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延庆区回复:经康庄镇核实,1、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成立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大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16年京张高铁建设项目途径本村,京张高铁属于高架桥,综合考虑高架桥对村民生活、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村集体决定进行整体搬迁腾退,实施主体为大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有关高铁建设规定办理。2、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大王庄村京张高铁项目,大王庄村整体腾退为新农村建设项目,所建小区属于村集体产权。回迁后,为了增加大王庄村集体收入,与消防队签订20年的村集体产权的租赁合同,租赁费由村委会收取。 3、腾退中涉及到的道路及树林所得补偿均在村集体账户内。4、在签订腾退协议过程中,腾退协议上明确约定每平方米预扣接口费300元,实际缴费按照工程实际发生额为准收取。工程竣工后,实际发生取暖接口费为每平方90元。所需合同及发票已在大王庄村公示栏进行公示。村民应退回接口费每平米210元。5、2020年8月村民回迁后,20年冬季供暖期间应按照延庆区总体收费标准收取每平米30元取暖费,因大王回迁房属于新建小区,供暖初期需要调试设备,对供暖效果有影响,经政府、施工单位及供暖公司多次沟通,给村民所得楼房供暖费减免每平米10元,实际村民应缴20元每平米未缴,扣除前已经召开村米代表会通过,故从接口费中扣除。6、地下室收费的问题是,大王庄回迁房在建设规划时地下空间为停车位和人防空间,回迁后村民反应需要地下室,村集体为了村民生活方便,经村民代表会通过,决定重新规划地下人防空间,改造出地下室,租给村民使用。地下车位在村民实际使用过程中会产生清扫维护费用,但实际目前并未收取村民任何费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第4位网友观点:
【北京拟出新规:#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将可对外出租#】#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将可出租#7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牵头起草的《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提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因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确需出租住房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住房租赁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住房租赁活动纳入本市住房租赁及其监督管理范围。
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办理,包括住房出租意向登记、出租使用协议签订、住房情况核验、住房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签、租赁登记备案等。服务平台与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房屋大数据平台、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联网。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出租意向,与代持机构签订住房出租使用协议,明确购房人为住房出租责任人,承担住房出租安全责任,履行住房维修等义务;约定住房拟出租价格、期限、出租方式、租金收益分配等,并说明出租原因。住房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北京市住建委)
第5位网友观点:
#北京头条# #北京法拍房产#
全北京在拍卖中的住宅项目(70年产权商品房、公寓、经济适用房等)
全北京在拍商业(有大宗土地、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工业用地、写字楼、小门市)
法拍房真的能捡漏吗?
第6位网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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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位网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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