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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第六部分第一条规定:本表第1行由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的纳税人填写,反映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情况。
2、2、本表第2行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填写,反映其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抵减总机构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3、3、本表第3行由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4、4、本表第4行由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5、5、本表第5行由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6、二、本期实际抵减额的存在意思是,公司本期销项-进项有没有余额,意思就是说本期公司要交增值税,还是进项留底不用交。
7、如果本期不用交税,那本期实际抵减额就不用填,就是0,如果本期销项-进项是1000,需要填写1000,如果本期销项-进项是5000,就需要填1050。
8、扩展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最新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四条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9、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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