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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汪伦
唐代:李白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李白乘舟将要远行离去,忽听岸上传来踏歌之声。
即使桃花潭水深至千尺,也比不上汪伦送我之情。
注释
汪伦:李白的朋友。
将欲行:敦煌写本《唐人选唐诗》作“欲远行”。
踏歌:唐代民间流行的一种手拉手、两足踏地为节拍的歌舞形式,可以边走边唱。
桃花潭:在今安徽泾县西南一百里。《一统志》谓其深不可测。
深千尺:诗人用潭水深千尺比喻汪伦与他的友情,运用了夸张的手法。
不及:不如。
赏析
此诗是李白于泾县(今安徽皖南地区)游历桃花潭时写给当地好友汪伦的一首留别诗。诗前两句描绘李白乘舟欲行时,汪伦踏歌赶来送行的情景,朴素自然地表达出汪伦对李白那种朴实、真诚的情感;后两句先用“深千尺”赞美桃花潭水的深湛,紧接“不及”两个字笔锋一转,用衬托的手法,把无形的情谊化为有形的千尺潭水,生动形象地表达了汪伦对李白那份真挚深厚的友情。全诗语言清新自然,想象丰富奇特,虽仅四句二十八字,却是李白诗中流传最广的佳作之一。
诗的两句描写的是送别的场面。“李白乘舟将欲行”是说诗人就要乘船离开桃花潭了。那种语言不假思索,顺口流出,表现出乘兴而来、兴尽而返的潇洒神态。“忽闻岸上踏歌声”,“忽闻”二字表明,汪伦的到来,确实是不期而至的。人未到而声先闻,从那热情爽朗的歌声,李白就料到一定是汪伦赶来送行了。这样的送别,侧面表现出李白和汪伦这两位朋友同是不拘俗礼、快乐自由的人。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诗的后半是抒情。第三句遥接起句,进一步说明 放船地点在桃花潭。“深千尺”既描绘了潭的特点,又为结句预伏一笔。
桃花潭水是那样的深湛,更触动了离人的情怀,难忘汪伦的深情厚意,水深情深自然地联系起来。结句迸出“不及汪伦送我情”,以比物手法形象性地表达了真挚纯洁的深情。潭水已“深千尺”,那么汪伦送李白的情谊更有多少深呢?耐人寻味。清沈德潜很欣赏这一句,他说:“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唐诗别裁》)显然,妙就妙在“不及”二字,好就好在不用比喻而采用比物手法,变无形的情谊为生动的形象,空灵而有余味,自然而又情真。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种夸张的就近取喻,表面看来似乎是信手拈来的,用“桃花潭水深千尺”作比,就把抽象的感情具体化了,令人感到形象可感,增加了诗的亲切感。另外,李白还很善于把握受赠者的审美心理和艺术趣味。汪伦是一个普通的村民,赠给他的诗,李白就采用了通俗易懂、清新活泼而富于民歌色彩的语言。宋代杨齐贤在《李太白文集》注中介绍说:到宋时,汪伦的子孙还珍重地保存着这首赠诗。由此可知此诗价值之一斑了。
中国诗的传统主张含蓄蕴藉。宋代诗论家严羽提出作诗四忌:“语忌直,意忌浅。脉忌露,味忌短。”清人施补华也说诗“忌直贵曲”。然而,李白《赠汪伦》的表现特点是:坦率,直露,缺少含蓄。其“语直”,其“脉露”,而“意”不浅,味更浓。古人写诗,一般忌讳在诗中直呼姓名,以为无味。而《赠汪伦》从诗人直呼自己的姓名开始,又以称呼对方的名字作结,反而显得真率,亲切而洒脱,很有情味。
李白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明堂赋》《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2、忽闻岸上踏歌声,李白赠汪伦全文赏析
自古以来,送别便是文人墨客笔下常见的场景,不过比起深刻程度,今人往往难以与古人相媲美。究其原因,其实也很容易理解,现代交通发达,哪怕分别后相隔千里,只要想见基本上都能见到,但是在古代就不一样了,千里之路可能要走个把月,所以古人的分别很多时候都不知道下次相见是何时,这也让他们对于离别的感受更为深刻。所以这才有了王维笔下“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无奈慨叹,也有了许浑“日暮酒醒人已远,满天风雨下西楼”的忧愁。
而说起送别诗词,绕不开的就是那首曾出现在课本中的李白的《赠汪伦》,相信很多人对这首诗都是印象深刻,尤其是其中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可谓是让我们对李白夸张修辞手法的运用叹为观止。而我本期要和大家探讨的问题,也是有关于这首诗,之前我也比较疑惑,还问过很多人,但大多数也和我一样不懂。下面就来和我一起走进这首诗以及这个有趣的问题。
《赠汪伦》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这首诗相信大家已是耳熟能详,意思也都知道,在这里我就不再赘述了。而之前困扰我的那个问题就是,为什么“忽闻岸上踏歌声”这一句中用的是“踏歌”,而不是“唱歌”?
要搞懂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踏歌”和“唱歌”的区别。可能很多人理解的“踏歌”只是简单的边走边唱,但实际上“踏歌”是唐代民间流行的一种手拉手、双足踏地为节拍的歌舞形式,所以它和唱歌是有本质的区别。
再者,从后两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两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汪伦送别李白时应该是比较隆重的,不像一般普通的送别场景那样,要不李白也不会有这么夸张的感叹和赞誉。从这个角度出发,无疑是“踏歌”所表达出来的场面更为宏大,这也能够和后文前后呼应,表达效果也是更胜一筹。如果这里用的只是“唱歌”,那和李白这么夸张的表达方式显然是有点不搭的,也难以刻画出李白汪伦之间感情的深厚程度。
综上所述,无疑是“踏歌”更能将两人之间的情谊和盘托出,而且更为浓重也更具有仪式感。古人写诗作词,每个字眼的使用其实都是有其深意的,很多时候我们觉得差不多的词语,其实真的弄懂以后才会发现真的是差别颇大。就像李白的这首诗,读懂了为什么用“踏歌”而不是“唱歌”,才知道李白是真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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