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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国际银行的工资待遇根据其岗位和工作年限的不同而不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资通常和用人单位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协商一致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绩效考核、加班时间、用人单位补助等相关。
2、 如下厦门国际银行的平均工资来源于网络,供参考: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成立于1985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总部设于厦门经济特区。
3、厦门国际银行于2013年完成改制工作,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从中外合资银行改制为中资商业银行。
4、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5、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
6、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7、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8、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9、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0、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11、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12、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3、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1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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