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篇文章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相信很多人对产品质量三包规定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产品质量三包规定以及产品质量法关于三包的规定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商品“三包”规定的内容是2、产品三包法律规定商品“三包”规定的内容是
法律主观:
三包规定: 三包范围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 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时间 1.“7日”规陪腔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 三包有效期 ”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 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 等的“三毕乱孙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因手链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 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法律客观: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