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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答复意见(关于干部任职的回复意见)

各位网友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答复意见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答复意见以及关于干部任职的回复意见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副科几年升正科,含不含试用期

2、新提拔的乡镇副科级人员,未满试用期,是否可以调动到其他单位?

副科几年升正科,含不含试用期

副科几年升正科,含不含试用期

按照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副科到正科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副科级 和非 职务晋升正科级 职务,需要两年以上,包含试用期; 二是副科级 和非 职务晋升正科级非 职务,即主任科员,需要三年以上,也包含试用期。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晋升县处级以上 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晋升乡科级 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 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 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第二十条规定:晋升综合管理类非 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 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 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 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 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 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 晋升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非 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副科几年升正科?

党政机关且是党政 干部的副科级 ,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二年,方可提任正职。 事业单位且是党政 干部的副科级 ,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一年,方可提任正职。依据: 一、党政机关且是党政 干部的副科级 ,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二年,方可提任正职。 *** 中央《党政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2年7月9日中发〔2002〕7号)第四条规定:本条例 用于选拔任用 *** 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 成员,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 的 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的 成员;县级以上(注:包含县级)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 *** 、政协、纪委、人民 、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 成员;上列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的 成员。 第七条第三款:提任县(处)级以上(注:包含县级) 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二、事业单位且是党政 干部的副科级 ,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一年,方可提任正职。依据: 事业单位列为《党政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参照执行范围,其执行《条例》有关任职规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1、 *** 中央《党政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2年7月9日中发〔2002〕7号)第四条、第七条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注:包含县级)党委、 *** 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 成员的选拔任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七条第三款:提任县(处)级以上(注:包含县级) 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2、中央组织部关于《党政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一)(2003年04月03日组厅字[2003]10号)第1问答复意见: 问:第四条规定,选拔任用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党委、 *** 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 成员,非 *** 党员 干部,处级以上非 职务,参照本条例执行。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答:这是指列为参照执行范围的,除了要贯彻《党政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程式和工作纪律外,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前提下,可以结合自身特点,从实际情况出发,在具体做法上有所区别,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就是说,中省市县级的党校、档案局、地震局、供销联社、气象局、林业总站、农机总站、水产总站等地方党委、 *** 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人民团体的副职提任正职的,可以不完全依照党政机关“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规定执行。但根据各地实践,至少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满一年,方可提任正职。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无论其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副职 (副科级)提拔正职(正科级)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至少一年,方可提任正职。

求科普,试用期公务员可以提副科么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试用期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公务员,只有过了试用期,定级以后才算是公务员,一般招考的职位都是科员甚至是办事员,但是有些职位直接招考得就是副主任科员,级别上相当于副科,但是是非 职务,这也一年试用期过后定级才给的职级。 科员要是想提副科,一般情况下要求是公务员满三年才有资格,加上使用期,也就是上班四年才可以。

为什么科员任职年限不算试用期,而副科级 干部任职年限要算试用期呢?

一、《公务员法》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非 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这里要注意的是公务员最低一级职务是“办事员”。 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 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这里要注意的是,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方可任职。 三、综合以上所述,在试用期间,你没有职务,如何算你的任职年限。

规定2年副科级能参加正科级选拔,请问公务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年正式一年,可以参加正科级的选拔吗?

可以。 试用期的一年算作任职年限,与正式任命后的一年合并计算为任职两年。

新提拔的副科在试用期内能调动吗

关于《党政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二) 问:干部任职试用期间,可否调整其工作岗位? 答:根据实行 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目的和要求,从有利于干部尽快 应 工作和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考虑,干部任职试用期间,一般不宜调整其工作岗位。

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必须在副科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包括试用期吗?

包括的 加油干

事业单位副科参公后几年到正科

工作成绩优秀、任副科满2年以上有机会晋升。 县级及以下参公事业单位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可以晋升正科。

副科升正科要多久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晋升乡科级 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 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 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第二十条 晋升综合管理类非 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 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 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 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 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 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试用期可以参加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吗

试用期,包括2种,一种是刚参加工作,要试用一段时间(一般为一年),第二年后,才转为正式工作人员。这种试用期应该不能参加, 选拔副科级干部对要求一般干部都要求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年轻干部放宽到要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第二种就是,提拔到 岗位(比如从股级干部提拔到副科级干部)要实行试用期1年,对于这类试用期能够参加选拔副科级干部。但个人认为,如果没必要的话,就不用参加了, 等试用期到你也是副科级 干部了,没必要再与别的一般干部竞争。 谢谢!

新提拔的乡镇副科级人员,未满试用期,是否可以调动到其他单位?

调动工作其实和试用期没有关系,但对很多人来说,即便放弃了副科也调不回去。

一、副科 干部有试用期,副科职级没有试用期。

根据《党政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担任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及纪委、法检内设机构厅局级以下 职务的,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比如,人社局副 、政府办副主任、组织部副部长等,都需要有一年的试用期。一年使用期满以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才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只能按照以前的职务层次安排任职。但是像四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等职级,和之前的非 一样,是没有试用期的。

二、任职试用期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同,试用期内是可以调动的。

任职试用期和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完全不同。大家知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不得调动是硬性规定,但任职试用期却没有这么严格。根据有关规定,任职使用期制度主要是为了从方便干部熟悉 工作和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来考虑的,试用期内一般不得调整岗位。但实际工作中,确实有不满试用期的人员进行调动的,并且调动以后也没有降低职务层次,仍然会保留相应待遇。

三、试用期并不是阻碍你调动的因素,主要还得看 是否同意你调动。

在体制内工作的都知道,不论公务员还是事业编,调动工作是比较困难的,并且你现在仍然在试用期内, 即便你不享受副科待遇了, 也不一定同意你调动。像你这种情况,你只能是从你家庭或者个人身体方面来考虑,给县委打申请,比如,家庭确实困难需要照顾,或者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乡镇工作。

但是这样对你肯定有负面影响, 以后再有机会 估计就不会考虑你了。所以说,能坚持的话最好是坚持,毕竟试用期只有一年,稍微一晃就过去了。当然了,如果你确实回城心切,并且也不考虑将来的发展的话,你倒是可以试试这个办法。

总之,试用期不影响调动,但调动确实很不容易,毕竟试用期只有一年,能坚持的话还是要坚持一下。 欢迎关注中省直遴选,有问题欢迎私信交流。

以前同一个科室的兄弟,去年提拔到县里任副 ,在其任免通知中明确注明有一年试用期,但是他到任后,在副 岗位上待了八个月,就转岗统战部长,进入了常委班子序列。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小公有个小 弟就是乡镇干部,他在提拔乡镇组织委员后,试用期内被抽调到市委政法委跟班,被 看中后直接调入了政法委机关,从动议调任到过编委会,整个过程搞完不到半年时间,手续全部办完后试用期都没结束。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 新提拔的 干部在试用期内,因工作需要是可以交流调动的。

关于党政 干部的任职试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有明确界定,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厅级以下 职务的,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按照干部使用的惯例,原则上不允许调动、提拔和进行跨度太大的交流。但是这仅仅是不成文的惯例而已,政策法规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试用期内调整交流干部。这意味着, 干部在试用期内,如有工作和岗位需要,经报组织部门批准,是可以调动交流的。而工作需要,更多取决于 和组织意图,换言之,有 同意,试用期内调动没有问题,反之哪怕是政策允许,也很难调动。

按照规定,新提拔的 干部在试用期满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不合格,免去试任职务,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因此,如果在试用期内调动单位,试用期的考核会麻烦点。试用期内不到半年就调动的,原则上在调动后的单位进行考核,而如果试用期超过半年才调动,除了在调动后的单位考核,还需要到原单位考核,两个阶段考核通过后,才能正式下文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始日开始计算。

新提拔的乡镇副科级干部,如果未满一年试用期的话,想要正式调动非常难,通常情况下是不太可能的。但是,任何事情也没有完全的绝对性,还是有一定的可能性。现实中可行性的情况有如下三种,仅供你参考。

1.特殊借调

这种情况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工作中的特殊情况。对于组织部门来说,当有特殊的工作需要时,会在全市范围内寻找合 的人才,而你恰恰具有这种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与工作岗位匹配程度较高,组织部门会特殊考虑。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在疫情期间,朋友具有医护的工作经历,疫情期间火速提拔了乡镇副职,但是一直借调到卫生系统工作。

2.强势部门人才选用

目前,很多地方的“两办”、组织部及其他常委部门都很少招人,往往是在全市范围内内部遴选优秀人才。如果你文笔能力突出或者其他工作能力强的话,被列入选用对象,也可以顺利实现调动。但是这种调动,编制暂时不会过去,等你试用期结束后,才会有可能调动。

3.上级部门特殊工作调用

按照上级规定,上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 开展活动。例如,去年,山东省开展了“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一旦被组织部门选中,那就可以出现工作调动的情况。

由于刚刚提拔乡镇副科,试用期一般是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可能 一些特殊情况出现工作借调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往往出现在同级强势部门和上级部门中,也可能与你的人脉 有关。但是不太可能出现正式的编制调动。希望 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明文规定,但在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内是很少调动的,如果组织上确实需要的话,组织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调动的。你的情况是个人原因想回县城,甚至宁愿放弃副科级,这种情况很少见的。你可以找县委组织部部长把你的个人情况和想法进行沟通汇报,组织上会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 当的考虑。如果组织上觉得不可以的话,你也要努力干好现在的工作,组织部门也一定会在 当的时候给予解决的。一年的试用期很快的,个人服从组织是前提。你在乡镇基层能够被提拔任用,说明你有一定素质和能力,同时更重要的是组织上对你的信任,同时要尽可能的克服一些个人的生活困难,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你应该是还很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不要被眼前困难给阻碍了长远发展。㊗️你工作顺利!

试用期内乡镇副科级人员一般不调整岗位。

一是:新《条例》已出,但关于最新口径(《党政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问答)目前还没有下发到下级单位,可以在新华书店或者网上提前预定,及时 最新内容。

二是:新《条例》重点突出规定了试用期制度,可以看出试用期内调整岗位是不 宜的

2019年中央修订后的《党政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实行党政 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 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

(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 职务;

(二)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职务;

(三) 、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 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 职务。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三是:旧口径依然答复不 宜调整。关于《党政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中明确提到:根据实行 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目的和要求,从有利于干部尽快 应 工作和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考虑,干部任职试用期间,一般不调整其工作岗位。

四是:如果是新提拔的副乡(镇)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提名,镇人大选举。仅此任免程序均经人大,试用期内调动岗位基本上不可能。它不像党委口子,比如组织委员,直接由县委任免。

其实县直单位一般很少有空缺的副科级职数、职位。

总而言之,要谨慎对待,对自己负责!

若我给的建议能帮到您,请伸出小手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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