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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肉夹馍公愤事件

各位网友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潼关肉夹馍公愤事件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潼关肉夹馍公愤事件以及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最高法回应潼关肉夹馍等 问题,具体都说了什么?

2、关于潼关肉夹馍事件,知识产权局是如何回应的?

最高法回应潼关肉夹馍等 问题,具体都说了什么?

最高法回应潼关肉夹馍等 问题,表示:地名都有很独特的商业价值,就算是注册了商标,也没有权利要求别人不能使用,就算是别人使用了,权利人向人民 提起了诉讼,人民 也不会支持这种诉讼的请求的。潼关肉夹馍和逍遥镇胡辣汤这件事情,在最高人民 发言之后,相信很快就会落下帷幕吧。

一、潼关肉夹馍事件始末。

可能有些人对这件事还不是特别了解。一开始的时候,是逍遥镇胡辣汤小协会,给很多逍遥镇胡辣汤的商家寄去了自己申请的专利资料,说他们涉嫌侵权,所以要摘 ,如果要继续使用的话,就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逍遥镇胡辣汤事件之后,接着就是潼关肉夹馍,和逍遥镇胡辣汤如出一辙。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强大的反响。

二、潼关肉夹馍究竟算不算侵权。

其实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自己也觉得很冤枉,毕竟已经做了这么多年,怎么突然就涉及到侵权问题呢?再说了,潼关是地名,逍遥镇也是地名,自己开店把这些地区的品 发扬光大,怎么说不让用就不让用了呢?虽然商户感觉到很无奈,但是迫于协会的压力,有些还是选择了摘 。

三、最高法的回应。

针对这件事情,最高法终于做出了回应。地名是有独特的商业价值的。和普通的名词是有一定的额区别的,就算是被某些别有用心的注册成为了商标,也不能以侵权的名义向别人索取费用,如果 自己觉得侵权就告上法庭, 也不会支持这种诉讼的。所以还是希望某些协会,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还是 实实做个人吧。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关于潼关肉夹馍事件,知识产权局是如何回应的?

按照 知识产权局的说法,“潼关肉夹馍”是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协会无权向他人收取加盟费,注册人无权禁止核定区域内的人使用商标。简单来说,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三百多家商户的行为不合理,收取的加盟费属于不正当获利。现在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依法保护相关商户的权益。

1、潼关肉夹馍事件

一个自称拥有“潼关肉夹馍”商标的协会,向全国三百多家商户发起诉讼,要求他们赔偿相应的侵权费或者支付高额加盟费。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争议,网友们纷纷进行谴责。一开始大家都以为这是正经协会,经过调查才发现,原来协会成立时间只有五六年,名义上是保护地方名小吃,实际上是坑蒙拐骗。这件事很快就引起了官方注意,央视和知识产权局都已经介入。

2、 知识产权局回应

在事情发生后,央视记者采访了知识产权局,询问他们协会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开始知识产权局的回应是正在协商,后面直接给出结论:“潼关肉夹馍”属于地理性集体商标,注册人无权向区域外的人收取加盟为,更无权禁止区域内的商户使用商标。现在当地已经 人调查,相信最终会给到一个让群众满意的答复。

3、为了赚钱不择手段

虽然钱是好东西,但是我们必须从合法渠道获取,只有通过自己努力赚来的钱,才是最踏实的。潼关肉夹馍协会,明显就是钻商标法的空子。自己协会成立不足十年,而一些潼关肉夹馍店铺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这种恶意注册集体商标的行为,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希望相关部门在调查后,能够予以严惩,让他们退还“敲诈”得来的加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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