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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本文目录:

1、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如何快速检索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北京师范大学财务会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4、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5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135个。

我校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本科直博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蠢陪差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乱旦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带皮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五、录取

依据院(系)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安排在昌平校园G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安排在北太平庄校园;物理学系、天文系、环境学院和水科学研究院部分实验室将入驻北京校区育荣校园,因此,上述4个院系在北京校区培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校将在海淀校园和育荣校园统筹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实行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书目。

3.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请注意查看。

4.考生须遵守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

招生咨询邮箱:yanzh@bnu.edu.cn

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3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yanzhjd@bnu.edu.cn。

(4)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原文标题: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图1)

如何快速检索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快速检索北京师范大学2022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步骤如下:

1、浏览器搜索学校名称“北京师范大学”,进入院校官网。

2、导航栏点击招生就业进入“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即可查看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北京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公告。

4、考研招生招生简章一般在7-9月进行公布,考生需要及时进行查询。

硕士研究生,即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是本科之后的深造学历,与本科生相比研究生教育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研究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该学科科研教学的能力。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

硕士研究生正常毕业并亩袜游达到学位授予要求以后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考生成绩必须达到考研国家线或学校自划线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后才可录取。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流程:

1、备考。根据自身实力及规划,明确好报考的专业及院校,有针对性的进行备考。

2、报名。网上报名主要好行分为网上预报名和全国统一报名两个阶段。预报名针对应届毕业生,统一报名针对所有考生。

3、缴费。考生需要在所填报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核对考生的基本信息,采集图像并缴纳费用。

4、初试。初试是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前应仔细迅销确认考场安排,妥善安排出行。

5、复试。初试通过后会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即可收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试失利可以在网上进行调剂,选择第二志愿学校。

北京师范大学财务会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财务会计在职研究生为培养现代企业家的管理思想、理念和方法,全面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提供系统、全面和先进的企业管理理论体系,掌握中国和世界经济发展最新动态,提高在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下做出正确决策的能力,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特为在职人士推出了实用高效、独特前瞻的教育培训项目——北京师范大学财务会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1 、百年名校,共享师大百年学风,师资力量雄厚,北师大知名教授、导师联袂主讲;2 、正规系统的硕士教育,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3 、大专免试入学,本科有学士学位满三年就可参加国家同等学力考试;4 、建立社会精英阶层的同学关系,积累宝贵的高端人脉资源。

招生对象:大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经验者。

授课方式:学制2年,北京业余班隔周周六日(全天)授课,外地班根据企业委托集中授课。

专业设置:企业管理专业下设财务会计、市场营销、项目管理等选修方向,学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修方向性课程。课程设置:必修课程: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管理、宏观经济学、企业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微观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财务会计、投资学选修课程:研究方向 课程名称 公共选修课 基金投资实务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项目管理 证券投资实务 专业选修课 企业税务筹划 沟通管理 团队建设

管理讲座:在学习过程中至少有4次高层管理讲座,主要聘请师资有企业高管、政府官员、知名专家学者、国外知名院校教授等。团队拓展:开学典礼后即进行大型户外团队拓展训练,主要内容为:团队信任、团队建设、领导、沟通、统驭、组织管理才能等方面。企业参观:在学习过程中,学院将组织学员参观、考察至少两家知名企业,学习、交流企业管理经验。证书授予 学完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师范大学迅渗研究生院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写实性成绩单(红印),学校建档并备案。 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录取及费用说明 1.学员向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培训中心提交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4张、2寸免冠照2张,并交纳报名费200元;2.申请资料由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培训中心审核,择优录取;3.培训中心确认后,为学员寄发北京师范大学帆滑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前的有关手续;

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态昌腊?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 #教育硕士# 导语】 无 教育硕士频道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将免试招收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积极报考!

一、招生宗旨

支持公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公费师范毕业伏如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领域与毕业专业要求

三、报考条件

1.本科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且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的公费师范生;

2.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任教学校同意报考并保证学习时间;

3.报考领域一般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见上表)。除特殊教育外,如需跨领域报考,则报考领域需与现工作岗位(任教课程)相关,且征得任教学校同意;

4.解约、违约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我校将在录取阶段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拟报考考生应于2022年10月8日—10月14日,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包括填写信息和网上缴纳报名费)。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必须为非全日制。我校给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进行确认并接受复试通知;我校给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进行确认并接受待录取通知。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仔细核对内容(特别是报考专业,定向单位)。无须现场确认。

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获得相应资格。未按要求完成全部报名程序的考生,申请无效。

五、复试与录取

复试主要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其中部分院(系)跨领域考生需加试,具体加试安排由院(系)通知考生。院(系)综合评估后确定复试成绩。

考生须于我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10天内(具体时间届时公布)将下列书面材料寄送至报考院(系)。请用快递邮寄,邮寄地址见附件,查找相应的院(系)邮寄,邮政编码:100875。

(1)《报名登记表》。该表由考生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生招生”栏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下载打印,本人亲笔签名,由任教学校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大键核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跨领域书面申请及任教学校证明材料(仅跨领域考生提供)。

(6)稿厅掘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2023年初公布。

未按时寄送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不予录取。

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复试成绩及格者予以拟录取,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我校2023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公费师范生将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制三年。

考生被录取后利用2023年、2024年两个暑期回校集中授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公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注明“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学费

我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总额为25000元,第一、二学年分别缴纳10000元,第三学年缴纳5000元。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八、其他

1.有关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录取等信息,我校将及时在北师大2023年公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系统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2.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

3.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4.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58808156

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3室

咨询邮箱:yanzh@bnu.edu.cn

本公告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本公告中如有内容与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院(系)联系方式:

原文标题:2023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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