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们好,相信很多人对非实证主义法学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非实证主义法学以及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包含的学派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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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
2、简述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的区别
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
问题一:简述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的区别 实证主义理论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的时候,道德因素不应包括在内,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也就是法律上的实然法律,实际上是怎么样的法律.他们主要考证的是法律是否已经被制定,由谁制定.一般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两个要素定义法律.他们的主张就是“恶法亦法”. 非实证主义理论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系的,它通常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的定义要素,同时它也包含社会实效和权威制定两个要素.他们的主张多为“恶法非法”. 自然法学派其实是非实证主义法理论的一个流派,它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法的概念的唯一要素.坚持正义的绝对性.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在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社会法学派是以法的实际运作为研究对象,将社会学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工具引进到法学领域,在社会中研究法律,并通过法律研究社会,强调法律的社会作用和效果.他们把法律置于整个社会之中,分析各种社会的、政治的、心理的以及文化的诸因素对于法及其运作的作用和影响.目的是消解彼此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对立和斗争. 问题二:我国法律是实证主义还是非实证主义? 5分 实证主义 非实证为辅助 只在极少的案例中出现 比如 危害安全罪 破坏民族 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问题三:什么是非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positivi *** )是强调感觉经验、排斥形而上学传统的西方哲学派别。又称实证哲学。它产生时间于19世纪30~40年代的法国和英国,由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始祖A.孔德等提出。1830年开始陆续出版的孔德的6卷本《实证哲学教程》是实证主义形成的标志。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主义称为老实证主义,20世纪盛极一时的逻辑实证主义称为新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又称实证论,其中心论点是:事实必须是透过观察或感觉经验,去认识每个人身处的客观环境和外在事物。实证论者认为,虽然每个人接受的教育不同,但他们用来验证感觉经验的原则,并无太大差异。实证主义的目的,在希望建立知识的客观性。 孔德认为人类非生而知道万事万物,必须经由学习过程,从不同的情境中获得知识。透过直接或间接的感觉、推知或体认经验,并且在学习过程中进一步推论还没有经验过的知识。超越经验或不是经验可以观察到的知识,不是真的知识。 问题四:法律是什么 实证主义 非实证主义 法经济主义 属于实证主义,偏权威性制定。具体比如强调,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暴力机关保障实行的等,充分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法律的暴虐和无知。 实证主义(positivi *** )是强调感觉经验、排斥形而上学传统的西方哲学派别。又称实证哲学。它产生时间于19世纪30~40年代的法国和英国,由法国哲学家、社会学始祖A.孔德等提出。1830年开始陆续出版的孔德的6卷本《实证哲学教程》是实证主义形成的标志。以孔德为代表的实证主义称为老实证主义,20世纪盛极一时的逻辑实证主义称为新实证主义。 问题五:孔德认为实证主义是"肯定而非否定的"是什么意思? 实证主义的基本特征:将哲学的任务归结为现象研究,以现象论观点为出发点,拒绝通过理性把握感觉材料,认为通过对现象的归纳就可以得到科学定律。它把处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作为其理论的中心问题,并力图将哲学溶解于科学之中。 实证主义的影响:实证主义不仅对哲学而且对整个社会科学均发生了深刻影响,孔德所创立的实证主义社会学,在其后的一个半世纪是社会学的主流。 实证主义是一种哲学思想。?孔德(Auguste te)广义而言,任何种类的哲学体系,只要囿于经验材料、拒绝先验或形而上学的思辨,都为实证主义 问题六: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实证主义法学还是非实证主义法学? 既不是实证主义法学也不是非实证主义法学。实证主义法学主要是各分析法学派,它认为法与道德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法即是实在的法,是制定的法;而非实证主义法学又称自然法学派,它的显著特点就是认为法与道德之间有联系,它研究应然法,认为“恶法非法”;而马克思主义法学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逻辑基础,不属于这两大体系中的任何一方。 问题七:实证主义社会学的古典实证主义社会学 实证主义社会学的发展经历了3个时期。前两个时期通常被看作是实证主义社会学发展的古典阶段。第一个时期始自19世纪上半叶,与社会学的初创阶段相吻合。其理论创始人是孔德、英国社会学家H.斯宾塞、比利时社会学家L.A.凯特莱和法国社会学家F.勒普累等。此阶段虽然确立了实证主义社会学的一般宗旨,但还存在两大缺陷:①社会学理论还残存着思辨哲学的成分;②理论研究和经验探讨相互分离。孔德和斯宾塞致力于构筑实证主义社会学的理论体系,凯特莱和勒普累等人则偏重于经验研究的方法和具体的社会调查。 从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为实证主义社会学发展的第二个时期,也是实证主义社会学的鼎盛期。法国的E.迪尔凯姆和意大利的V.帕累托对以往社会学进行了综合,把实证主义社会学推向了高峰。迪尔凯姆在提出“社会事实”概念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社会研究的实证规则。他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进而揭示了它们之间所存在的“形态学”(即结构)的、功能的和因果的关系,由此把社会学的唯实论发展成为把社会看作高于个人的社会决定论。迪尔凯姆还把实证主义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与经验研究密切结合起来。他运用统计方法对自杀现象的研究,用人种学资料对澳大利亚土著居民进行的宗教研究,是社会学的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的范例。帕累托对逻辑与非逻辑行动的分类,对动态平衡的阐述以及精英循环的看法,使实证主义社会学更加丰富和完善。 问题八:亚里士多德的法律观是不是实证主义 哲学,顾名思义就是被折叠了的学问,属于阶级社会的精神文化概念。每个时代的哲学家都完美的支持当前人类群体生活的精神需要。比如亚里士多德之流或东方春秋时期的老子孔孟之流就是一个赞同当前奴隶制社会,并为受到压迫的人们提供一些适合生存的理念。 在官僚主义体制地区,不论是奴隶社会,还是什么社会。土地和所有资源都属于大小奴隶主的。当然,皇权贵族享有的更多。奴隶所享有的就只有健康时候所呼吸的氧气。所以,官僚主义体制地区的富豪,就是大小土地资源或者奴隶的拥有者。在这片土地上的教育都是奴隶制思想为主的,奴隶们的奴隶制学习,最终也只能成为小奴隶主,而且不是人人都能。最小的奴隶主大概是10个或100个里有一个能成功。这是阶级社会里,普通人的最终命运。 斗争的最终理想结果就是平等,所以非但起源,而且也适用于包括奴隶,封建,资本,社会主义等各种类型的阶级社会。 人类由于无知而将生活交付给开拓者,这就是政治这种理念的来源。而实际上,这些开拓者们不是开拓我们的生活,而是包围压榨我们的生活。 首先,国和家是不能并称的。国是一种权利机构,家是一种亲情团体。在这两者都还没有诞生之前,文字和语言都较为成熟的原始社会时期,人类是由禅让制和大众共同抚养平均分配共同劳动的极少矛盾的时代。后来伏羲氏创立了五行和八卦说,将当时的人喻为天子,从此拉开了人和普通人的感觉差距。最终在大禹的儿子启手中变为不劳而获的坐享权力,是为国。其余支持者分管一方,是为诸侯。国创造了许多自私自利的文化,比如阶级和金钱以及刑法,鼓励人们多劳动给政权创造利益(也就是税收)则有奖赏,反抗政权将受到严惩。一直发展到今天的规则几乎完全变质,许多累死累活一辈子的还是什么都买不起。所以我们应当把人类这种尽管文明已经有一定程度但阶级仍然存在的时代,称为低级文明时代。 管制是阶级社会的明显特色。人类在原始社会时产生带头团结和抵御外强的头领,这一点和狮子群,狼群的社会体制一样。后来,人类能够战胜或驱赶陆地上所识别的所有动物,成为立足地球的小霸主以后,慢慢的形成了比较鲜明的权力文化(五行说和八卦论)什么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等都是暗指你们是我的子民,应当为我服务……自奴隶社会开始以来,最初是由帝王的个人意愿管制他们所能管制的区域,包括人和所有动物。后来,人们在开采土地推广农业的时候,无意发现铜这种数量较多的金属元素,青铜器时代开始了,在大量制造铜器用具时期,奴隶主发现奴隶们在建造铜具的时候,发现部分或者许多奴隶喜欢偷藏这些东西的碎片。于是,大王就用这些碎片命人制造成大小不一的货币,鼓励劳动者用于兑换土地或牛羊猪狗等。时间大概是商代时期。那时最盛行青铜器用具。然而历经千年,在东方文明历史上,第一个将这种货币统一铸造并刻上印发字样的,就是秦始皇帝。 法律是树立街机形象,维护街机利益的工具,是统治者说了算的。以前省部级贪污几百万被枪决的一大把。现在不同了,为了巩固交替禅让和家族化统治,为了证券屹立不倒。也为了避免要除掉的周薄同党的破釜沉舟。所以对于他们拿走股市的几十万亿都可以当做不闻不问,开除几个小兵了事。所以对于 *** ,南海等所谓领土 *** 问题,以及现在的520TW独立也只能强行忍之。新拆那不是贪官问题,是体制问题,每年10多万亿的CZ收入就养3,5千万人。想想吧,是不是那些道貌岸然每天出现在公众视野的,每天的收入达到九,十位数呢?注:之所以有这么高的CZ收入,除了各种KJZS以外,主要的是房产,这种泡沫经济破灭不得。但是无异于是派发给每个的吸血鬼。所以请不要以毛来代表新拆哪了。 政治是什么东西?政治是一种人和高等动物与......>>简述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的区别
1、基本主张不同。
实证主义在定义法的概念的时候,没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和道德是分离的,实证主义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即实然法和应然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非实证主义的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相互联接的。
2、概念包含内容不同。
法律实证主义定义法的要素包括权威性制定与社会实效。其中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如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因素的法的概念,如分析主义法学,代表人物如奥斯丁、哈特、凯尔森。
非实证主义者定义法的要素:内容的正确性,社会实效性,权威性制定。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以传统的自然法理论为代表;以三要素同时作为法的定义的要素的,超越自然法学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第三条道路,如阿列克西。
扩展资料
实证主义基本特征
实证主义的基本特征:将哲学的任务归结为现象研究,以现象论观点为出发点,拒绝通过理性把握感觉材料,认为通过对现象的归纳就可以得到科学定律。它把处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作为其理论的中心问题,并力图将哲学溶解于科学之中。
实证主义的影响:实证主义不仅对哲学而且对整个社会科学均发生了深刻影响,孔德所创立的实证主义社会学,在其后的一个半世纪是社会学的主流。
实证主义是一种哲学思想。广义而言,任何种类的哲学体系,只要囿于经验材料、拒绝先验或形而上学的思辨,都为实证主义。
狭义而言,实证主义则指法国哲学家孔德(Auguste Comte)的哲学。这条目内主要介绍狭义的实证主义。
孔德生长的时代,正是一个宣扬理性主义及科学思想发端的时代,在“科学万能”思想的冲击下,人们对形而上学产生怀疑,逐渐以注重经验的科学方法观察、研究事物,探求事实的本原和变化的现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实证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