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篇文章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相信很多人对物权法房屋产权规定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物权法房屋产权规定以及民法典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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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上有关房屋所有权的规定具体有哪几条啊?2、物权法房屋产权规定
物权法上有关房屋所有权的规定具体有哪几条啊?
物权法上有关房屋所有权的规定具体有以下几条:1.《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举尺汪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物权法》第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困闹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3.《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4.《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5.《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6.《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7.《物权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正仔况应当公布。8.《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物权法房屋产权规定
法律分析: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期限实际上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为永久性权利,无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斗蠢中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第空山三百六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档正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