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篇文章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相信很多人对暂住证有效期一般多久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暂住证有效期一般多久以及暂住证的有限期是多久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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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住证有效期多久?2、暂住证有效期是几年
暂住证有效期多久?
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申请暂住证具体按下列规定办理:1、暂住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由单位负责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建筑施工场所或个体经营场所的,由场所负责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3、租赁房屋暂住的,由房屋出租人或房屋代管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4、租住在居民家的,由户主持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5、其他暂住人员的,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有效期满后需继续暂住的,应在有效期满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外来人员,在搜并杭拟居住三十天以上的,应在到达暂住地十天内申领《暂住证》。但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的暂住人员可以不申领《暂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激穗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明漏卜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暂住证有效期是几年
暂住证改为居住证,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一年。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毕消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来办理签注手续。办理暂住证需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1、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交详细信息,包括暂住事由、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携带儿童、联系方式等等信息; 2、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交户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陪野 3、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矿山、工地、林场、船舶等场所的,应当提交单位或者雇主开具的居住证明; 4、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出租房屋代理卡。暂住证的办理流程,具体如下:1、申请人需准备好个人的相关资料,例如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或者租房协议、房产证明的复印件等资料;2、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由相关人员带领至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如果是暂住在居民家中的,则由其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本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手乱知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