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杭州保姆案律师退庭怎么处理的,以及杭州保姆案律师退庭吊销,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杭州保姆纵火案"退庭律师如何回应被行政处罚立案?
2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莫某某的辩护人、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党某某律师对杭州中院管辖权提出异议后离庭一事经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22日,广东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事件发生后立即派出调查组赴杭州。经阅庭审视频、查阅相关记录,结合该案审理法院的司法建议,调查组初步认定,党某某律师涉嫌在庭审过程中不遵守法庭纪律,未经许可擅自退庭,干扰诉讼正常进行,利用网络炒作案件,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根据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相关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对党某某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立案。
党某某律师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表示,对这个结果是“可以预见的,没什么”。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的人联系过他。“他们所谓的调查不全面。”
党琳山律师退庭有何后果?
辩护人党琳山律师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在党琳山退庭之际,审判长宣布党琳山无视人民法院的决定,擅自离开,即视作拒绝辩护,将另行为被告人莫焕晶指派其他辩护人或者由莫焕晶自行更换委托律师。
法条链接:《律师法》第49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莫焕晶辩护律师被调查 杭州纵火案保姆莫焕晶会被判死刑吗
22日,就杭州保姆纵火案庭审过程被告人辩护人律师退庭一事,广东省司法厅调查组初步认定,党某某律师涉嫌在庭审中不遵守法庭纪律,未经许可擅自退庭,干扰诉讼正常进行,利用网络炒作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对党某某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立案。
点击图片观看视频>> 。
莫焕晶辩护律师被调查 杭州纵火案保姆莫焕晶会被判死刑吗 。
还有大家一直关系莫焕晶是否会被判处死刑,因为自私让雇主家的女主人和两个可爱的孩子丧生火海,人的心肠怎么会如此险恶,所以大多数网友都希望能够判处莫焕晶死刑,不过法院的判决我们也不能妄加猜测,相信法院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2017年9月中旬,王志安 曾专访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他称自己正在向法院申请调取一些案卷中没有、但是可能对莫焕晶有利的关键证据,包括莫本人所说的报警记录。“这是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会据理力争”。王局:“如果法庭不同意怎么办?”党琳山:“我会退庭。”王局:“如果你退庭,法院会不会指定另外一个辩护律师作为莫焕晶的代理人?”党琳山:“法院如指派其他律师,莫焕晶只有死路一条”
如何看"保姆纵火案"被告辩护律师因擅自离庭被立案调查?
第一,党律师的管辖权异议已经被驳回,而且即使他退庭,法院也不可能重新考虑他的管辖权异议。
第二,要考察一下党律师为何要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他请求法院传唤消防员出庭作证,法院认为没有必要传唤,因此不予传唤,而党律师又没有其他好的手段。
这个案件中,党律师传唤消防员出庭的原因可能在于,他认为,被害人的死亡可能是多个原因合力导致的结果。即,被告人放火后,如果消防救助及时,被害人可能就不会死亡,被告人的量刑就可能从轻。因此,他请求法院传唤消防员出庭作证,以便查明事实。应该说,党律师的请求是有道理的,法院为了便于查明真相,也有必要传唤消防员出庭作证。
但是,司法现实是,法院极少因为辩护律师的请求而传唤证人。大部分情况下,法院都会以没有必要为理由,拒绝传唤证人。当然,法院的决定是有法律依据的,目前的法律也允许法官在这个问题上自由裁量,但这样的裁量是不是真的合理。
第三,假设法院不予传唤证人的决定不合理,党律师除了退庭外是否有其他救济途径。目前的制度下,其实党律师并没有其他有效的选择。
第四,法院其实完全可以传唤消防员出庭,保证庭审的公正公开,进一步查明真相。如果消防处置没有责任,责任全在被告人,可以做出更准确的定罪量刑。如果消防处置有责任,也有利于及时发现消防处置的不合规之处,防止此后救助不及时,再次出现类似悲剧。
第五,只有真相,只有真正查清被告人和消防处置各自的责任,才能真正告慰被害人。如果没有查清消防责任,掩盖了消防的问题,会有更多人因此而得不到及时救助。这对于被害人,也是不公平的。
第六,如果无法查清消防和物业的责任,对于被害人家属此后针对消防和物业的民事索赔也是不利的。
强烈谴责被告人的不法行为,也期待法院能够查清消防和物业的责任,防止类似悲剧发生。
保姆放火案辩方律师自行退庭了吗?
12月21日,备受公众瞩目的杭州保姆放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不过,因被告律师党琳山以管辖权异议为由“自行退庭”,第一次庭审仅仅进行了26分钟,审判长遂宣布休庭。
对于党琳山律师的自行退庭行为,社会舆论比较分化。
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党琳山称其退庭行为“是一场自焚式辩护”。因为“审判的意义不是杀一个人就完了。”
那么,作为受害方林生斌的代理律师,对此态度几何?12月23日,林生斌代理律师林杰通过个人实名微博作了说明,其中包括“理解并支持保姆方关于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调查清楚事实过程的要求。因为这也同样也是我们对法庭的要求。”
林杰通过微博表达意见用意何在?12月25日,林杰向封面新闻(thecover.cn)记者表示,其通过微博表达意见,说明一下自己的看法。
微博说明
在说明中,林杰首先以律师同行身份作出说明。
他说:“我们理解保姆方关于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调查清楚事实过程的要求。因为这也同样也是我们对法庭的要求。”,对于“部分采访报道没有在标题中完整表达这层意思,但在文章正文内容处作了表述。”“但我们并不赞同辩护律师放弃庭审现场退庭的做法。”
党琳山的第一次庭审法庭上,曾提出包括消防员、医生等在内38名证人出庭的要求。
林杰在声明中表示:“证人能够申请出庭、调查能够更加细致,当然也是我们的希冀。事实上,我们也向办案机关提出了相关的请求。”“但我们也已经准备好,在目前现有证据的情况下,尽可能在法庭上最大程度地说明事实过程,使犯罪行为不逃脱惩罚,也使林先生一家得到其他正当的诉求。”
舆论分化
截止12月25日,党琳山自行退庭举动已过去四天,已于12月23日决定对党琳山立案调查的广东省司法厅,尚未作出任何决定。不过,社会舆论依旧较为分化。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表示,刑辩律师,为自由和生命而辩,必须坚决、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匡扶社会公义。如果不能成为党律师,请支持党律师;如果不能支持,至少不要落井下石。“从诉讼策略而言,我不太主张党律师的方式。引入律师团队也是很好的策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助理张洋于12月24日在《环球时报》发表文章表示,党律师因为管辖异议申请得不到法院支持而径行退庭的行为,尽管在本质上可以视为拒绝辩护,但在理由上显然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属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的情形。这种藐视法庭纪律、弃委托人于不顾的行为不仅不是一个专业辩护律师应有的行为,而且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等待党律师的应该是相应的制裁。”
而作为受害人代理律师,林杰对此也给出他的观点。
林杰说,“我相信关注此事件的广大网友,其支持保姆方代理律师的做法,或者其他质疑,相当程度上都是因为同情林先生的遭遇,希望他得到最大程度的正义主张,为此而提出许多的疑问和关切担心。谢谢大家!“这些情况我们都已经想到并作了充分准备。以后的庭审过程也会让大家明白并逐步清楚。我相信法庭最终会有公正的裁判。请相信林先生相信我们。”
刑事辩护中律师退庭怎么处理的呢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杭州保姆纵火案”一审如何宣判?
今天(2月9日)上午9点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情回顾:
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保姆莫焕晶使用打火机点燃雇主林生斌家客厅内书籍,导致杭州上城区鲲鹏路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造成林生斌的妻子朱小贞及其3个孩子死亡。
2017年12月21日,此案第一次开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庭审中,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不服从法庭指挥,擅自退庭,拒绝继续为莫焕晶辩护。
2018年2月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该案再次开庭。
2月3日晚,广州市司法局发布了杭州保姆纵火案原辩护律师的情况通报。通报显示,鉴于党琳山律师有认错表现,配合行政处罚工作,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党琳山律师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在庭审中,莫焕晶的辩护律师王晓辉以及徐晓明以莫焕晶不是有意造成伤亡,及她有想救火的行为,为莫焕晶辩护,并在庭上要求追究物业及杭州消防处置不利的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正在法庭出示第4组证人证言时,林生斌听到参与救援医治人员讲到小儿子在抢救过程中,一开始心电图是条直线,五分钟后,开始有了波动。林生斌将手边的茶杯砸向莫焕晶,砸到法警的脸上。林生斌因此被带离法庭。
晚上11点47分,林生斌在微博发布道歉,称“自己没有控制住情绪,违反了法庭的纪律,非常后悔”。
2月6日晚,林生斌收到法庭通知,此案将于今天(2月9日)9点30分在2号法庭公开宣判,他称:“希望杭州中院严惩凶手,判处死刑。”
保姆纵火案受害者家属法院准备不充分望尽快开庭吗?
12月21日9点,备受瞩目的“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庭后半小时,莫焕晶辩护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并退出审理,导致该案不得不中止。对此受害者家属方面非常不解和愤怒。
上午12点左右,受害者家属林生斌等人在惨案发生的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举行媒体见面会。林生斌在现场表示,他认为莫焕晶律师党琳山的行为欠妥,也不能理解。此外他也质疑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半年准备,竟然还出现这种情况,他认为法院准备不充分,希望法院尽快开庭,严惩凶手莫焕晶。
林生斌随后在微博上发布了个人看法:
对“6.22”案件在杭州中级法院意外中止审理,我的几点看法。
一、对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擅自退庭的行为予以谴责。
莫焕晶故意放火,见死不救,我妻子和三个孩子死于非命,莫焕晶罪大恶极,民愤极大,应尽快审理和判决。我们家属坚持要求判处莫焕晶死刑,如此才能彰显法律的公正。但莫焕晶辩护人不尊重法庭,擅自退庭,显然是在拖延时间,为罪恶之人莫焕晶苟延残喘,其行为有悖起码的良知。
二、请求杭州的司法机关认真办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提前预判和准备,加快审判进程。
案发至今已六个月,作为死者的父亲和丈夫,我每分每秒都沉浸在非人煎熬中,好不容易等到开庭,竟然遇到开庭半小时即被中止的情形,我和其他家属又是一次雪上加霜。对方辨护人提出的程序上的观点和要求,自有法庭依法公正裁决,我们不便置评,但诚挚希望杭州的司法机关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以确保后续审理和判决顺利进行。
三、请求杭州法院充分尊重被害人家属的旁听权利。
此案是公开审理案子,四个亲人死去,于情于理,法院应当充许被害人方大部分近亲属参与旁听。被害人方申请40人旁听,开庭前一天仅同意5人,开庭当天又只允许3人。相反,庭审时,旁听的有很多年轻面孔,还空着好些位置。一大堆警察严密布防。
杭州保姆纵火案中止审理法庭上发生了什么?
2017年12月21日早上9点,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全国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致一家四口死亡的恶性案件。
然而,让所有人震惊的一幕却出现了……
这起案件几乎吸引了全国媒体的关注。在9点开庭之前,已经有大概50多家来自全国的媒体抵达杭州中院参加旁听。但因为法庭的旁听席有限,据耿直哥现场观察,旁听席大概为48个(中间4x6,两侧4x3),而且几乎被家属等坐满,所以媒体被提前安排在了法院的新闻发布厅,通过三块大屏幕观看庭审现场直播。
而因为记者是旁听身份,所以按照法庭规定,所有电子器材也都不得带入作为法庭一部分的新闻发布厅。
除了媒体,此案还有当地人大代表参加,法庭上还出现了人民陪审员。
接下来,随着9点开庭时间的到来,在审判长的要求下,身着黑色套头衫的被告莫焕晶被三名法警押上了法庭。
根据耿直哥观察,莫焕晶表现的极其紧张,声音不仅颤抖而且很结巴。一个细节是,当法官询问她被抓捕的时间时,她竟说错了案发时间,把2017年6月22日说成了2016年,被法庭当场纠正。
之后,法庭开始询问控辩双方是否需要申请任何人可能与庭审存在利益冲突的人回避庭审,也恰恰是这个时候,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情况出现了……
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突然表示,由于杭州消防部门没有提供足够关于案发当天火场的信息,警方也只采集了第二批进入火场的2名消防员的证词(注:按照党琳山说法当天前后共有2批84名消防员参与救火),他曾向法庭申请至少需要38名消防员出庭,但被驳回。
于是,他说他向最高法院申请要求异地审判,认为杭州方面存在掩盖案件真相的可能性。他还给出了法律依据,称作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省高院和最高法都可指派其他的法庭进行异地审判。
他继续说,可在最高法院尚未回复的情况下,杭州中院却选择在这一天开庭,他认为杭州中院这一做法是“违法开庭”。
但审判长驳回了他的说法,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杭州中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要求他尊重法庭。可党琳山仍然表示“开庭违法”,并反过来要求杭州中院尊重最高法院和“公民的智商”,甚至还拿出政法委和国家相关领导的讲话质问杭州中院。
在双方这么纠缠了4-5个回合后,审判长表示要求党琳山尊重合议庭作出的裁决,即杭州中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有权审理此案。
而党琳山此刻竟直接开始收拾东西,表示他将退庭抗议杭州中院“违法开庭”的行为。这一突发情况当时也令新闻发布厅观看直播的记者发出震惊的声音。
在离开法庭前,党琳山还特别叮嘱被告人莫焕晶不要回答任何法庭后续的提问。
党琳山离开后,法庭认为党琳山未经法庭允许,擅自离庭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等于自动放弃为莫焕晶辩护,之后便询问莫焕晶要不要让法庭指派新辩护人。
此时莫焕晶似乎已近乎崩溃,她带着哭腔的表示还要党琳山为其辩护,因为他熟悉她的案子。
最终,鉴于这一情况突发,法庭宣布休庭,同时延期审理此案,以便给莫焕晶寻找新的辩护人。
但原告林家一方对于这一结果却极其激动,表示他们为了今天的开庭已经等待了很久,可他们一句话还没说法庭就休庭了,他们连续高呼“我们不服”,并表示这是对死者家属侮辱。
之后直播画面中断,法庭方面的情况至此结束。
另外,同样令人意外的情况也出现在了媒体记者观看庭审直播的新闻发布厅。一名可能是来自上海的白衣女记者被法警发现在裤脚里藏了手机。这一情况不仅引起了法庭工作人员的不满,也令多家媒体记者认为这名记者的做法不公平,违背了记者的操守。
以上,就是今天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出现的情况。
而就在庭审结束之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此案的庭审情况。以下为全文。
关于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庭审情况。
12月21日9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庭审开始后,审判长依法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律师以要求指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外的法院异地管辖为由,要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停止审理本案。审判长依法告知辩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具有管辖权。随后,辩护人党琳山律师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另定日期继续审理本案。
而被告辩护律师离庭后则在其个人微博上发文称:“本律师为了抗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审理“莫焕晶放火、盗窃案”,退出了法庭的审理!” 他同时还发布了一份19日莫焕晶所写的亲笔声明,表示莫焕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更换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