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精选知识 > 正文

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

导读: 今天来聊聊关于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希望对各位...

今天来聊聊关于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BCD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0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2、该法第31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3、根据该法第64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4、该法第68条规定: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5、由此可知,答案为BCD。

相信通过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这篇文章能帮到你,在和好朋友分享的时候,也欢迎感兴趣小伙伴们一起来探讨。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谢谢。

上一篇: 公务员考试排名表 公务员考试排名查询

下一篇: 国家资格证书有哪些 国家资格证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