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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实施垃圾分类遵循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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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首次明确什么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并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

修改后的《条例》首次明确,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并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的行为,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违规投放的个人“屡教不改”,更高可处200元罚款。此外,要求餐馆、旅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对“混装混运”现象加大了处罚力度。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包括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什么应成为垃圾分类的运营主体,在垃圾的转运和末端处置方面发挥最重要的作用?

垃圾分类。

实施垃圾分类以后,需要进一步提升末端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快末端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的建设进度,加快建设垃圾分类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体系,进一步提高收运的标准和水平。

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场所垃圾的类型和特点,走出功能化利用的不同路径。同时也要加快创新力度,研发适应垃圾分类需求的运输设备,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中转体系。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行为,加大对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备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置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收运企业混装混运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要逐出市场。

同时强化管理与执法的联动,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管理部门要提出整改意见,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新论:垃圾分类需创新治理思维

3什么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垃圾分类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投放和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垃圾分类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大致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的。分类的目的就是为了将废弃物分流处理,利用现有生产制造能力,回收利用回收品,包括物质利用和能量利用,填埋处置暂时无法利用的无用垃圾。各地、各区、各社(区)、各小区地理、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回收利用废弃物的能力、居民来源、生活习惯、经济与心理承担能力等各不相同。

4什么应成为垃圾分类的运营主体?

已经成为垃圾分类的运营主体,就是做好环保工作,做到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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