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提讯和提解的区别
- 押解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是什么意思
- 苏三起解是什么意思
提讯和提解的区别
提讯和提解有区别提讯是指把犯人从关押处提出来审讯提解是押送人犯或财物。 【拓展资料】 一 一、《实施办法》第四章,其中第二十三条 第二款:“因侦查工作需要,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领导的批示,凭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提解。” 第三款接着讲:“不符合上述两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第二十四条:“对于转送外地或者出所就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捕获的看守所逃犯,必须实行武装押解。 二、押解任务由看守干警带领武警执行。押解工作应当根据被押解的人数保证安全的需要,配备足够的押解力量。押解途中,必须提高警惕,严加看管,防止发生脱逃、行凶、自杀等意外情况。需要中途寄宿的,凭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文书,由当地看守所协助羁押,不准被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旅店。如果距离看守所太远,应当商请当地公安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民兵组织协助并安排适当住处,确保安全。”看来,提解是“提出押解”的混合简化称谓。特指除参加庭审宣判外,需要短时间离开看守所,甚至去往外地羁押的一种状态 三、提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制定的《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四章,其中“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持有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看守干警凭《提讯证》或者《提票》提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当建立提讯登记制度。对每次提讯的单位、人员和被提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以及提讯的起止时间进行登记。 四、 第二十三条 提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或者宣判外,一般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按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加法院开庭审理或宣判也属广义提讯的范围。
押解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是什么意思
查了下你这个该不会是法律相关的内容吧?普通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时通常所适用的程序。从普通程序的基本结构来看,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诉讼中止和终结、判决和裁定等5个环节。不过押解程序这个,似乎没有这种说法啊,大概是对刑事案件时通用的程序吧。
苏三起解是什么意思
“苏三”是个人名,这个“起解”正是传统政治文明中的一部分,如果要简单的翻译成现代汉语,那就是:“提审”。 “解”是“押解”的意思,在川东还有把犯罪嫌疑人“解走”“解到某处”的说法,就是警察把嫌疑押走走,起解就是开始押解上路。(起解并不是提审的本意)